车险条款中,只有两种是主险,那就是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余的保险品种,都是这两种主险的附加险。这里要谈到的盗抢险,就是车损险的附加险。
在车损险中,盗抢风险被列为责任免除。投保人要是怕自己的爱车被偷被抢,除了投保车损险,还要投保一个附加险——全车盗抢险。
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关于盗抢险的条款都很类似:凡是投保车辆,无论是在停放过程中被他人盗走,或在行驶中被歹徒抢走,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3个月仍未查明下落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但是,究竟赔偿多少,这就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了。一般来说,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规定,在计算赔款的时候,要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也就是说,如果100%赔给你应该是10万,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给你8万。在天安保险公司的条款中甚至规定,绝对免赔率是30%。按照上面的例子,那保险公司只能赔偿7万元。
同时,除了绝对免赔之外,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免赔率的扣除。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索赔的时候,不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不能提供购买车辆的原始发票,不能提供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一项,保险公司就要增加0.5%的免赔率扣除。而且,如果被保险人在索赔的时候,提供的车钥匙少了,保险公司在赔款中就要增加5%的免赔率扣除。
读者陈先生曾经就这个问题致电本报,他表示对这样的规定不能理解。
保险公司方面的答复是,增加这么多的免赔率扣除,是希望这些规定促使被保险人增强责任心,避免或减少车辆被盗抢的事件发生。比如,在某些情况下,偷车人能偷车成功,是因为车主把钥匙落在了车内,给了窃贼以可乘之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增加5%的免赔率扣除,也是给被保险人一个教训。
但陈先生则认为,如果汽车确实是因为车主丢失钥匙被偷,增加5%的免赔率扣除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是汽车被抢,那就应该是另外一回事。如果面对劫匪,车主不得已交出车钥匙,保险公司就不应该有这5%的免赔率扣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车主面临着生命危险,他绝不会因为没了钥匙、保险公司将扣除5%的免赔率而冒生命危险去和穷凶极恶的劫匪搏斗。保险公司也不应该据此给被保险人增加免赔率扣除的惩罚。
商报记者 王方琪/文 J043赵振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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