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对产自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东、浙江、福建7个省、市20家生产企业的床上用品进行了质量监测,通过对标签、外观、纤维含量、断裂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耐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甲醛含量等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19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12个批次标签标注不规范。
据了解,此次对流通领域床上用品进行质量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纤维含量名
实不符,表现在实测纤维成分与明示纤维类别不一致,实测纤维含量值与明示值不符,或者只标纤维类别未标具体含量。二是耐摩擦色牢度等级偏低,容易引起掉色,减弱美观度。三是水洗尺寸变化率和缩水率超标,水洗后容易改变原有尺寸、影响正常使用。四是断裂强力不达标,容易破损,降低使用寿命。五是商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外包装明示与耐久性标签标注内容不一致,执行标准不正确,漏标纤维含量和产品规格,或者不标产品质量等级。
对本次监测质量不合格或标签标注不规范的床上用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或限期改正,并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市工商局要求全市经营者,对质量不合格的床上用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主动向辖区工商部门报告;对继续销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经营者经销不合格批次床上用品的,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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