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玉迎
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目前本市正在研究对房产交易采取一体化征收的具体措施,不排除将来对房产交易的所得按综合征收率征税的可能。税务专家及房地产业内人士估计,综合税率应该在8%左右。
卖房难断实际所得卡住个税征收
目前房屋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细则迟迟没有出台,是由于个人卖房获得的实际所得难以界定。卖房的实际所得并不是用卖房的价格减去买房时的价格这么简单。装修费用、物业费等费用不在当时买房的价格里,却是卖房时不能忽略的成本费用。如果仅仅按照买房款来计算成本,不允许扣除类似费用是不合理的。
出租房用综合征收率缴税增加几十倍
卖房实际所得难界定的问题,并非无方可解。将房屋交易应征收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综合考虑,按照一个固定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不失为一种可操作的方法。
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对个人出租住房执行的5%综合征收率,效果就不错。此前个人出租房产综合税率在30%左右,由于税负比较重,好多出租房屋的个人想尽一切办法逃税。在市地税局将综合税率降到5%后,效果很明显,本市的一个区县地税局过去根本征不上来税,而现在税款翻了好几十倍。
买房人税款转嫁承受力“决定”税率为8
%目前,北京的二手房市场是卖方市场,供不应求。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统计,现在北京市场平均每套二手房都有5至7个客户想要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卖房人完全可以将税负算进房屋出售价格中,从而转嫁给买房人。而购买二手房就是为了图便宜,当二手房的价格体系发生较大变化之后,这些人就有可能放弃购买二手房,转去购买便宜的一手房。而一手房购买人数的激增,会令开发商乘机抬高房价。综合考虑买房人的税款转嫁承受力,我爱我家有关人士认为,个人销售二手房征税的综合征收率在7%至8%比较合适。
税务专家则表示,如果综合征收的话,税率应该在5%的营业税税率基础上再加3个百分点,也就是8%左右。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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