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华)境内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半年以内购汇限额最高可达5000美元,半年以上最高可达8000美元。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限额及简化相关手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调整居民个人因私购汇政策。
《通知》调高了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指导性限额,对于持因私护照的境
内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由原来的等值3000美元提高为等值5000美元;出境时间在半年(含)以上的,由原来规定的等值5000美元提高到等值8000美元。同时,《通知》还提高了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缴纳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等有实际用汇需求,但没有出境行为的购汇,指导性限额由等值3000美元调整为等值5000美元。
同时,外管局还简化了相关购汇凭证: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有实际出境行为的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时不再需要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只需持含有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因私护照和有效签证即可办理;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时必须提供境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费用证明的原件放宽到原件、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均可,同时取消了必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和费用证明翻译件的要求;此外,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须提交的具体凭证相应简化。
《通知》还大大降低了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时预交人民币保证金的要求,将人民币保证金金额由原来的2:1降低为每笔2000元人民币。
持卡消费者将不受购汇限额数量限制,境内居民个人持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外币卡在境外进行经常项目下的消费透支,持卡人可以在发卡金融机构购汇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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