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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非法食品加工场地 房东最高可被罚50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04:55 中国青年报

  本报上海8月3日电 (记者 周凯) 8月2日,记者从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后只顾自己经济利益而为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提供场地的房东,最高将面临50万元的巨额罚款。

  上海市还规定,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居住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等经营性活动;禁止将居住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的人员从事无证
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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