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机场联合重组改制须批准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民航总局获悉,《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将于2005年8月20日起施行。
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袁耀辉表示,制定《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平竞
争,防止和反对垄断,也是为了保证安全和维护公众利益,减少联合重组改制对民航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根据规定,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应经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许可;其中民航企业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和股票上市应经民航总局审核。未经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许可、审核,民航企业不得联合重组改制。已经许可并联合重组改制的民航企业应接受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监管。
《管理规定》确定了属地管辖的原则,即在一个民航地区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民航企业、机场的联合重组改制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许可审批和检查监督。跨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民航企业、机场的联合重组改制由民航总局负责许可审批,同时要征求相关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意见。民航企业、机场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和上市由民航总局予以审核。
未经许可或审核同意而联合重组改制的民航企业,将不予颁发行业经营许可证照和安全运行许可证照,并对联合重组改制的各方企业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是指民航企业间的合并、参股、公司制改制、股权重组、分立、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和股票上市、债权转换股权以及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所有权、经营权转让、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租赁、以及其他任何导致民航企业的资产所有者、股权结构和经营权发生改变的行为。
早报讯香港机场可能因民航总局出台的新政策而被迫放弃控股珠海机场的计划。日前国家民航总局出台了《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同时强调珠海机场应当保持国有或国有控股。此前有民航总局相关人士透露,香港机场与珠海机场的合作计划书已经上报了民航总局等待审批。计划书中香港机场希望第二阶段入股珠海机场并希望取得控股权,民航总局的新政策无疑使香港机场的如意算盘落空。
由于珠海机场连连亏损,去年亏损额达到2000万元左右,因此从2001年开始,珠海机场便开始谋求寻找合作投资者。当时香港机管局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并打算投资入股占机场50%的股权。但是这个方案以及随后的众多方案都未获得通过。此前有知情人士透露,香港机场与珠海机场的合作可望在今年内落实,香港机场计划分两个阶段入主珠海机场,第一阶段斥资2亿至3亿元租赁机场20年,第二阶段将入股珠海机场并希望取得控股权。
不过这个方案很可能也会搁浅。根据民航总局8月15日实施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附件二,国内包括深圳、珠海在内的9个城市的机场应当保持国有或者国有控股。尽管香港机场昨天对此并没有回应,但其想取得珠海机场控股权的计划无疑已经泡汤。
在珠海机场收购上受阻的香港机场并没有完全放弃对国内机场的猎食。有消息称,香港机场已经正与昆明机场洽谈参股计划。(黄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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