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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慎选中介是关键(市场观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02:4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近三年来,产权交易市场在不少地区持续升温,不少境外证券交易所纷纷与中介咨询机构合作,赴内地举办各种形式的推介会,吸引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从而对此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目前不少拟赴境外上市的企业却由于选择中介机构不当,正掉进一个美丽的陷阱而不知。

  境外上市呼唤专业机构

  随着已成功实现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带来的巨大财富效应,中国民企对境外上市热情空前高涨。许多条件并不成熟的公司,企业刚刚起步,就已开始做起了境外上市的发财梦。然而,有专家指出,境外上市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并非一般人想象得那么简单。

  首先,境外上市必然面临国内外不同的法律和财务制度环境。企业选择境外上市,首先必须先了解目标国相关的法律和财务规定。其次,境外上市要接受较高的上市成本,如法律、财务等都需要准备两套资料,中介机构的费用也较国内为高等。第三,境外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远较国内严厉,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极高,上市公司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处罚非常严厉。这些都是拟赴境外上市的企业所必须注意到的。关键是必须选择好专业机构。

  众所周知,目前做境外上市业务的中介机构,多数是投资公司、财务顾问公司、咨询公司等,甚至不乏“个体户”。由于这些专业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素质良莠不齐,缺少规范和程序,企业上当受骗时有耳闻。据相关调查,目前真正拥有境外上市保荐人资格的中介机构并不多。许多企业因为选择失当而受骗上当。以时下中国企业最热衷的上市地点美国为例。美国证券法律非常明确规定:对公众推荐股票和融资行为必须由美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操作,否则是违法行为。然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国内开展赴美上市的中介机构多达数十家,其中鱼龙混杂不言而喻。

  三大误区考验企业智慧

  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境外上市存在三大误区。

  误区一,是眼界未开。几乎绝大部分地方的企业,即使资金上到了等米下锅的情况,也不会想到境外上市。“很多老板对于境外上市很陌生。他们觉得自己都没出过国,自己的企业怎么可能到境外上市呢?”。

  误区二,是盲目跟风。由于对境外资本市场缺乏了解,跟风的现象也颇为常见,听说流行买壳,就一窝蜂选择买壳。如果有人去新加坡,就不再考虑到纳斯达克,或者其他国际资本市场。于是在等待、幻想和犹豫中坐失了大好的商机。

  误区三,是忽视内功。由于平时疏于管理,财务混乱,瞒报漏报税收普遍,听说可以到境外上市,许多民营企业临时抱佛脚,以为可以通过包装,蒙混过关。实际上一开始就已步入歧途。

  那么,如何才能走出这样的误区、有效地规避风险呢?一位正在运作境外上市的企业董事长这样说:首先,要端正境外上市的态度。上市为了融资,但上市不仅是为了融资,还有经由上市过程实现内部改制规范的目的。其次,要树立境外上市的坚定信心。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增长迅猛,已得到全球投资者的强烈关注。中国企业已经可以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探索超常规发展道路。境外上市融资作为一种日益的可行的融资方式,企业家们应当认真对待。第三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尤其要慎重选择专业合格的中介机构。

  “成功案例”警示梦幻中人

  时下,不少中介机构将企业推荐给境外的专业机构,帮助企业到美国OTCBB上市,许多企业也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糊里糊涂地到OTCCBB挂牌上市,但实际上,往往因为在中介的误导下,花钱买壳只拥有了上市的虚名,而实际根本没有能够融到资金。

  许多不法的中介机构,利用相对于企业不对称的信息大发其财。据业内人士透露,按照目前的“行情”,做成一个境外上市项目,一般中介可以拿到多达数百万元的收入,有的甚至还可拿到5%至10%的股权。有的企业在包装运作过程中因“手术”太大,需要注入资金,遇到这样的情况,视注资的规模,中介公司的胃口甚至还可能更大。此外,一些中介机构惯于“吃两头”,从境外投资银行(证券公司)那里还要拿一笔回扣,这样收益就更为可观。

  一位知情的专业人士感慨说,上市公司法律上出了问题应由律师承担责任,财务上出了问题应由会计师承担责任,业务发展和融资出了问题则是管理层和券商的责任。精明的“中间商”从不在企业的任何文件上签字,收的钱却比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还多。

  这位专业人士特别告诫那些急于境外上市的企业家们:理性审视境外上市的选择。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必须思忖定夺,绝不可贸然为求上市而草率地相信某个中介机构,更不能盲目地登陆某个资本市场。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只要企业的营收情况不错,发展前景良好,应在充分考虑企业适合怎样的融资方式的前提下,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聘请具有合法机构的专业人员为企业“量身定做”境外上市计划,这样才能避免走弯路,花冤枉钱。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8月04日 第八版)

  作者:本报特约作者 郑和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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