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日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曾以“标王”价竞得南京新街口地区地块的2家上海房产开发商,因未在合同限定时间内交纳土地出让金,被该局没收土地保证金8000万元,两地块重估大幅加价后,于上周日再度挂牌出让。据悉,这是2001年该市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以来第一起类似案例。
据悉,两地块位于“中华第一商圈”———南京新街口铁管巷,面积分别为11286平方
米、8910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分别为11286平方米和6822平方米。去年1月,来自上海的全日通投资有限公司和卫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过59轮和43轮竞拍,在4个多小时的拍卖中以3.55亿元、1.9亿元联合竞得两幅地块,出让金分别比起拍价1.6亿、9700万元高出1倍左右,创当年南京土地拍卖“地王”。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人士告诉记者,两公司竞拍成功后与该局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但未在限时内交纳土地出让金,该局数次催告无果,按法律规定,于去年末与开发商解除合同,收回两幅地块,竞拍前后两公司总共交纳的8000万元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归还。上周日,经国土部门重新估价,出让土地面积和用途没有变化的2幅地块重新挂牌出让,起始价较去年底的起拍价高出1倍左右,分别达到3.44亿元和1.76亿元。
昨日,早报记者试图联系上述两开发商,但辗转查找无果。上海房地产界人士认为,两公司后可能有隐身操盘手,因后续开发资金无力支撑而不得不放弃;或为炒地皮者,因无人接盘无奈“断臂”。今年7月,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臧正金在土地工作会议上明确:如果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出让金欠交的,将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决不手软”。对一些出让金拖欠时间长、影响坏的单位,其竞得的地块将按出让合同约定收回,定金(与保证金类似)不予退还。即使是延期支付出让金的单位,也要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从今年下半年起,该市国土部门将加大力度治理闲置以及不按合同条款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地块。
作者:早报江苏专稿 杨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