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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幅度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9:06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对外出台并实施新规:大幅度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保留现汇的比例,由现行的30%或50%调高到50%或80%。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扩大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资金使用的自主权,可以更大限度地按自己的意愿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从而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结售汇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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