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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新标准启蒙市场认同(新闻关注)(组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7:56 人民网-市场报
食品包装新标准启蒙市场认同(新闻关注)(组图)
摄影:赵秀芹

  观念落后 消费者只重食品不重包装

  标准滞后 食品包装卫生安全遭忽视

  只待批准 新标准已经通过专家审查

  事件

  甘肃定西县今年1月份新建的佳鹏食品厂,首推产品薯片上市做出厂质量检验时,意外地发现自己生产的薯片有股很浓的怪味,厂方立即把已经批发到市场的640多箱产品全部收回。经过兰州大学化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判断,认为怪味来自他们定制于兰州虹雨塑料彩印有限公司的包装袋。他们开始投诉这家包装印刷企业,兰州市质监局稽查大队经过抽样检查,最终确定怪味来自残留在包装袋里的苯,并且超标量是国家允许量的3倍左右。据了解,这几年各地对包装袋进行了抽检,总体的合格率也就只有56%。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

  消费者

  意识淡薄———“只看包装破没破”

  “除非有特别明显的破损、污迹什么的,不然平时不会对食品包装有什么要求”,受访者大都这样表示。

  记者在北京走访了几个大型超市,特别对使用复合包装袋、膜的食品进行了解。在记者看到的火腿肠、粉丝、番茄酱等30多种知名品牌的食品包装上,全部都有产品标准号,近半数标有卫生许可证号,但没有一个标注(有关复合食品包装袋的卫生标准之类的)食品包装标准号。售货员在记者询问下,说从没有顾客提出相应的问题。“我们处理货品时也从没注意过这类标准号。”

  记者了解到,国家刚刚强制推行食品标签系列国家标准之一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已经有企业开始自觉执行,并在产品中体现出来。但是对食品包装的标准,消费者并不了解。在北京双井家乐福超市,记者向购物者问起食品包装袋质量问题一事,大部分人并不知晓,只有一人回答,他在网上看到了。但受访者均表示“食品包装应该有标准”,至于如何让消费者识别并监督标准的执行,受访者各有所答。有人建议“包装袋上标明相关部门认证”,有的则说,“食品包装不仅要标明食品生产厂家,还应该把印刷厂包装厂都印到袋子上面,要监督它,就要一目了然。”

  印刷企业

  似有隐衷———“有些指标到省城才能检”

  目前食品生产企业对于食品包装袋、膜的印刷是如何要求的呢?位于全国最大的蜜饯食品产地的潮安庵埠药用塑料彩印厂的李小姐告诉记者,企业会对质量和材质提出要求,但特别要求残留物指标的客户并不多。“大一点的企业或是外国公司,一般会在合同中写下具体的要求,如要求用什么油墨之类的。我们通常的作法是先送检,然后为客户提供质检报告。”但由于技术设备所限,这种为客户提供质检报告的作法在许多地方并不现实。漳州立和彩印厂的小蔡说,他们做不到每个客户、每批次产品都送检,因为漳州当地检不了,必须到厦门去检测。青岛信盛塑料彩印公司的孙先生也告诉记者,他们送检需要到济南,有些指标必须到省城才能检得出来。

  据了解,当油墨快速印制在复合膜、袋上时,需要在油墨中添加甲苯、丁酮、醋酸乙酯、异丙醇等混合溶剂,这样有利于稀释和促进干燥。这样的工艺,对于印刷业来说,是正常不过的事。

  正在兰州开辟市场的一家温州企业苍南龙港星华彩印有限公司的陈小姐告诉记者,有关苯的报道不是什么新鲜事。据她介绍,食品包装印刷这个行业目前各企业间的差距极大,质量好坏“具体要看看企业生产管理规范不规范,有没有卫生安全意识,愿不愿意投入了。”她以油墨为例,“有的企业用的油墨300元一桶,有的用得是30元一桶的。”陈小姐所在企业印刷工艺中已经采用环保型溶剂,还有相关卫生安全要求,但还有不少印刷厂根本连这个概念都没有。

  一位印刷厂老板告诉记者,虽然目前食品包装印刷还没有整套的质量标准,但有技术标准,只是现有标准遵守起来不甚严格,监管也不到位。平时这个行业主要是看客户的要求,客户没什么特别要求,一切都好说。

  在法规尚不健全的时候,质量监管部门有没有食品包装方面的卫生安全意识,愿意投入多少精力,其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监测专家只有感慨———“标准迟到了”

  包装制品的卫生问题主要集中在残留物和包装材质方面。残留物质主要有铅等重金属及苯等化学物质。许多残留物对人体伤害很大。以苯为例,它是一种二类致癌物,苯的残留量如果超标,有可能引起癌症、血液系统疾病。国家轻工业包装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陆佳平副教授告诉记者,印刷制品的残留物主要来自溶剂、粘合剂和油墨。现在,我国对印刷包装制品实行的虽然也有国家标准,但企业有的执行,有的没有执行。陆佳平副教授分析,“目前企业主要是通过合同,产品开发方对包装物的印刷过程和工艺提出要求,高的标准就用GB或GB/T的标准来执行,有的则采用西方国家的标准,如美国ASTM或FDA的标准,这类企业注重品质、卫生和环保;低的,就是低于GB/T的标准,甚至根本没有标准。”他认为,食品包装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包装产品其实涉及面宽,行业跨度大,包括金属制品、陶瓷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复合包装制品、玻璃制品等多种质地,目前国家轻工业包装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要是对塑料类和纸类制品监测。但陆佳平副教授说,现在包装类食品其实主要集中在塑料、纸类和复合包装制品这几个方面。陆佳平认为,就目前的问题来看,的确应该尽快“如媒体所提到的那样,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否则对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一直都是一个缺憾。”他感慨到“即使现在马上出台,这样的标准还是来得太迟了。”

  制定标准者摸石过河———“《通则》为首次制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全国塑料制品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已组织专家起草有关的标准。该委员会SC1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晓荟是已通过专家审查的《食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下称《通则》)的审查负责人。刘晓荟介绍,这部《通则》也已上报国家质监总局,等待批准。“食品包装用的复合膜、袋标准目前仅有几个,但采用通则的形式制定新标准,这还是第一次。”

  目前我国执行的食品包装用的原料复合膜、袋标准主要以《GB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为依据,成型品等则以《GB9685—19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标准》、《GB9687—1988食品包装材料用聚乙烯成型品使用标准》、《GB9688—1988食品包装材料用聚丙烯成型品使用标准》、《GB13113—1994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等为依据。这些食品用复合包装袋膜的相关卫生标准主要的依据,大部分已是10至15年前的标准,已经相当滞后。

  记者发现,同样以“通则”这一形式命名的标准中,药监局早在1996年就出台有《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2002年7月经修订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为YBB00132002。对比药品包装方面早已形成统一规划的事实,食品包装显然落在了后面。有人认为,我国食品本身的问题已应接不暇,因此对解决食品包装存在的问题投入的精力相对少得多———这正是食品包装卫生安全被忽视的一大因素。专家的观点是,两者其实都应该是同步的,都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刘晓荟还向记者透露了《通则》部分相关的细节:“与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主要技术要求就在溶剂残留物和材质卫生性能两个方面。在溶剂残留物方面,《通则》规定溶剂残留总量应当≤10.0mg/m2,其中苯类含量≤3.0mg/m2。”刘晓荟说,苯虽然是一种性能优良的溶剂,但是其残留量不能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指标值,这一要求必须得到严格执行。

  《市场报》 (2005年08月03日 第二版)
食品包装新标准启蒙市场认同(新闻关注)(组图)
摄影:赵秀芹

  作者:本报记者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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