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继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了《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之后,为了方便投资者理解及实际参与权证产品交易,昨天,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权证投资者入市指南》,以便于投资者了解权证基本常识和具体的操作程序。
据了解,所谓权证就是一种有价证券,投资者付出权利金购买后,有权利(而非义务)在某一特定期间(或特定时点)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证券。其中,发行
人是指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等机构;权利金是指购买权证时支付的价款;标的证券可以是个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是发行人承诺按约定条件向权证持有人购买或出售的证券。
目前,权证按买卖方向和权利行使期限可以分为认购权证、认沽权证和欧式权证、美式权证等。按结算方式还可以分为证券给付结算型权证和现金结算型权证,即权证如果采用证券给付方式进行结算,其标的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则仅按照结算差价进行现金兑付,标的证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例如,A公司发行以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权证,假定发行时股票市场价格为15元,存续期间为6个月;权证种类为欧式认购权证;发行价格为0.66元;行权价格是18.00元;行权结算方式为证券给付结算;行权比例为1:1。该条款表明投资者由A公司发行的权证是一种股本认购权证,该权证每份权利金是0.66元,发行总额为5000万份,权证可以在6个月内买卖,但行权则必须在6个月后的到期日进行。如果到期时A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为20元,高于权证的行权价18元,投资者可以18元/股的价格向发行人认购市价20元的A公司股票,每股净赚2元;如果到期时A公司股价为15元,低于行权价18元,投资者可以不行权,从而仅损失权利金0.66元/股。
作者: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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