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告(第5号)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4号)规定,我部组织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同意,第一批认定37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现予
公布。
一、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5家: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11家: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6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
四、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15家: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五年八月一日
附件:
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审专家名单
何平 郭建华 胡劲松 刘学诗 韩向荣 杜志农 姚洪杰 殷长波
刘海华 沈晓明 赵江平 李正强 丁国荣 王治超 曹德云 郭特华
施明才 郑秉文 黄勇 杨燕绥 郑建彪 孙国林 刘雪松 祝卫
姜俊禄 王丽 李宪普 韩炯 李春信 李海红 张烈军 高松凡
聂庆平 胡汝银 刘春旭 马庆泉 刘云龙 方林 钱小安 龚刚
巴曙松 杨健 邓大松 林建泉(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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