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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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2:23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2日对外出台并实施新规:大幅度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保留现汇的比例,由现行的30%或50%调高到50%或80%。 此次调整基本上取消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方面的限制,使企业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结售汇交易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外汇资金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此举还有利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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