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对华塑料袋反倾销立案调查已一月,但至今无内地企业应诉
本报讯记者陈伟蕾实习生徐婕报道:“欧盟对华塑料袋反倾销立案调查已经一个月了,至今还没有一家企业主动找我们,”深圳包装行业协会的王副秘书长在接受《民营经济报》记者采访时显得有些无奈,“我们也希望能组织企业联合应诉,但已经发出通知很久了,但是……”无独有偶,据透露,遭遇到这种现状的还有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内地涉案企业无人应诉
“目前,除了香港部分涉案企业参加了香港塑料袋厂商会牵头的联合应诉活动外,还没有一家内地企业正式应诉。原因有很多,”王副秘书长向记者分析,“首先是出口大户少。比如深圳有100多家涉案企业,他们不全生产购物零售塑胶袋,也不全是生产聚乙烯胶袋,还有许多PP、PO袋等。有的出口量不大,还有很多厂家是通过国外贸易公司间接出口,而应诉费用也较高,每家企业大概需要四五万欧元。其次,企业从资源上缺乏统一的整合。各种协会、商会涵盖面太广,比如包装协会就不仅包涵塑料行业,还有纸业等等,致使企业资源分散。”因此,王副秘书长建议应该成立专业更加细分的行业协会。“另外,很多企业对行业协会的作用没有足够的重视,不愿参加各种协会。所以,从行业上没有统一的管理、没有统一的行业资料,也无法统一大家的共识参加应诉活动。”而昨天,本报记者从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获得的消息也证实了“目前还没有一家内地涉案企业正式应诉”的说法。
呼吁企业联合应诉
为此,王副秘书长呼吁:“为了行业的整体利益,所有的塑料企业都应该参加应诉活动。”由于各种塑料袋的生产工艺基本上是一样的,不生产出口零销购物塑料袋,还可以生产其他类型的塑料袋。所以如果继美国之后,欧盟反倾销案再次败诉,不仅会对国内国外的整个塑料袋市场产生很大的冲击和竞争,也将威胁到塑料袋生产企业的生存。那么,企业单独应诉还是联合应诉的胜算大呢?王副秘书长告诉记者,企业通过商会、协会联合起来应诉的胜算更大。应诉反倾销的关键有两点,一个是出口量,一个是成本。如果所有企业联合参与,那么出口额占生产总量的比率低于倾销的量,可以成为应诉成功的一个有利因素。而有律师认为,“涉案企业应从大局出发,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大公司、大集团身上,也不要事不关己、明哲保身,各企业都要联合起来应诉。”该律师提醒道,联合应诉不是仅聘请一个律师团,而是各企业要聘请适合自己的律师,否则欧方会认为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国家的要求,“在他们眼里,虽有不同声音,但只是从一个口子出来而已”。
应诉成功率不高
据了解,欧盟近日接受了30家塑料袋生产商的申请,对来自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塑料购物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欧盟此次具体调查对象是2004年1月至12月期间,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厚度在100微米以内,聚乙烯含量在20%以上的塑料袋产品”。此次涉案企业大都集中在广东和山东两省,江浙两省也有波及。有专家预计此次应诉的企业不会很多,主要是因为应诉的成功率不高,另外很多对欧出口不大的企业可能会考虑放弃欧盟市场。目前,中国是欧盟最大的塑料袋进口来源地。据欧盟方面不完全统计,去年中方企业输欧的塑料袋金额在2.7亿欧元以上。(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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