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涉农产品首遭国际知识产权诉讼
一旦裁定侵权成立,中国所有的涉案产品将永远不能进入美国市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日前发布公告,决定对包括来自中国在内的强化木地板立案进行“337调查”。据了解,涉案产品系通过榫舌和凹槽拼接并装有内置锁扣的地板,就
是国内市场常见的“锁扣式”复合地板。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会长曹绪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是我国涉农产品第一次遭遇到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涉及到我国地板企业对美出口约1.75亿美元。
7月1日,荷兰Unilin公司、爱尔兰地板工业公司和美国Unilin北卡罗来纳地板公司共3家企业向美国ITC递交申诉,提出进口至美国的复合强化地板侵犯了他们拥有和被许可使用的专利。3家公司要求,ITC对侵权产品实施普遍排除令,并对被诉企业的违法行为发布禁止令。据此申诉,美国ITC经调查后,于7月29日发起337立案调查。另根据申诉方的指控,ITC已指定了涉案调查的30个应诉方,其中含17家中国企业,其余应诉方分别为加拿大、马来西亚和美国的本土公司。
具体负责此次应诉组织工作的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张志彪告诉记者,所谓“337调查”是根据美国关税法第337条发起的,用于调查国外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中,“永久排除令”是指一旦美国ITC裁定涉案产品侵权成立,这些产品将永远不能进入美国市场。他同时强调,尽管美方在中国企业中只指定了17家企业作为应诉方,但最终结果将对所有出口美国的中国地板生产企业都适用。
“与反倾销等常规贸易壁垒相比,美国‘337调查’的‘杀伤力’更大。”张志彪说,“比如反倾销手段有效期为5年,5年中新进入被反倾销产品所在行业的企业,还可以‘新出口商’的身份申请对美出口而不被征收反倾销税。但在‘337调查’中,只要一类进口产品被裁定侵权,不论是新、老企业生产的,都将永远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令人遗憾的是,中国企业应诉的积极性不高。考虑到不少企业对这次“337调查”的危害性并不清楚,特别是对被点名的17家以外的企业是否有重大影响没有一个清醒认识,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于上月28日、29日,组织相关企业在上海召开了应诉紧急工作会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也出席了会议。但全国500余家相关企业仅有35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结束后有15家企业决定应诉,加上已有3家聘请律师开始应诉的,共有18家企业应诉。据了解,常州是中国复合木地板生产集中的地区,常州地板协会和与会企业成为应诉团体的核心力量。
张志彪分析认为,国内企业应诉积极性不高,一方面是企业自身对问题严重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也与高额的应诉成本有关。
“这个案子的律师费可能需要两三百万美元甚至400万美元,这对于国内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其实,如果有更多企业加入到应诉的队伍中,不仅可以壮大我们的力量,也可以大幅降低每个应诉企业的成本。”张志彪说。
美国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米特尔伯格表示,近年来,美国针对中国内地公司进行的“337调查”上升很快。“今后针对中国的‘337调查’,很可能会愈演愈烈。有意在美国开展业务的中国公司应当注意,竞争对手很可能利用‘337调查’作为竞争手段,维护其市场地位。”
作者::王小波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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