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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起统一二手车发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10:44 每日新报

  新报讯 【记者门莉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商务部的网站上。从今年10月1日开始,《二手车发票》将正式启用。

  该通知规定,二手车经营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中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一式五联计算机票,存根联、记账联、入库联由开票方留存;发票联、转移登记联由购车方记账和交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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