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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管理层增量持股 浅析国企MBO的收与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10:0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近日有消息称,国资委正在紧锣密鼓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最为敏感的内容之一,便是允许国有及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增量持股”。这被业界人士视为首次从政策面明确提出对大型国企经营者的股权激励方式。

  如果内容属实的话,笔者免不了要发出“一声叹息”。因为在4月11日出台的《企业
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中,国资委还“严禁大型国企的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如今言犹在耳,但已朝令夕改。笔者不反对经营者可以持大股,但是这个大股应该是一个自然集中的结果而不是人为政策指定的结果;笔者也不反对应该对经营者进行激励,但是这个激励必须考虑“人心”与“国情”。

  先看第一个方面。在《暂行规定》里,国资委说大型企业的国有产权暂不向管理层转让,主要是出于以下三个问题的考虑:一是许多条件不成熟。如国有资产价格缺乏合理有效的发现和形成机制;管理层缺乏足够的资金,企业的内控和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二是管理层控股后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股份制改革的方向不符合;三是管理层自有的和可规范筹集的资金难以达到控股的数额,很难避免不规范的融资行为。现在仅仅过去3个多月,难道上述问题就解决了?事实上,从国资委对管理层持股与管理层控股的强调来看,可见这一问题尚有待解决。

  再看第二个方面。什么是对企业经营者合理的激励措施?非得给经营者产权激励,他们才肯为大股东努力工作?似乎并没有过硬的证据可以证明经营者有了股权激励后就不会产生“道德风险”。实际上,国资委对大型国企的经营者并非没有激励措施,目前普遍实行的年薪制,虽说是一种短期激励机制,但薪酬已经很高了。调查显示,国企领导人平均收入高于职工的平均收入14.5倍,多数国企的领导人其年薪达到了十几万、几十万,大型国企的领导人和上市公司的高管,年薪更是高达百万以上。这还不论国企经营层各种隐型的收入。所以,激励经营者,不一定要把企业的股权拿来作为补偿他们的报酬,

  大型国企不宜搞股权激励或实行MBO的最关键的问题,还不在于上述情况,而是因为大型国企大多数是垄断型企业,它们或者垄断的是自然资源,或者垄断的是公共资源,或者垄断的是行政权力。也就是说,每个大型企业的资产都不是一两年积累而来的,也不是一两届领导班子积累而来的,它是利用国家政策,运用各种社会的、行政的资源积累起来的。相应地,很多大企业的领导人,他们也不是通过市场竞争检验或者选拔出来的,而是由行政任命到某个公司当老总。这些企业的管理层也从来就是党的高级干部而不是普通的职业经理人。所以,如果他们只是出点小钱,企业就变成他们控股或持股,就很容易变成公权私授、权钱交换。

  所以我认为,政策不能开这个口子。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对国企管理层,尤其是大型国企高管的激励就无所作为,中国应当按自己的国情和发展阶段来寻求自己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本报特约评论员邓聿文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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