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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取消未锻轧锰出口退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14:0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7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宣布自2005年8月1日起取消税号为81110010未锻轧锰、锰废碎料、粉末的出口退税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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