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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资金往来专用发票将被停止使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07:4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7月31日讯(记者 李灏实习生孙鸿慧)记者今日从省地税局获悉,去年,我省地税发票管理改革在全省范围内简少合并了发票种类,规范了发票的使用范围,明确了纳税人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对应种类的发票;不属于营业收入的资金往来,不得开具发票。本月底,省地税再次发出通知,就有关票改问题进一步明确。

  通知中讲, 单位和个人在发生资金往来暂收暂付等非经营性款项时,不再使用地税发
票,应使用其他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有效凭证。

  各直属局应引导纳税人转变观念,依法正确使用我省地税普通发票,并做好对《海南省资金往来(结算)专用发票》的销毁工作。

  作者:李灏 孙鸿慧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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