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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1200元 预征多退少补最高税率下调(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 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新个税法有望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专家近日达成三项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经进一步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消息7月27日一出,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官方发布的消息中,并未披露任何修订的具体内容。昨天,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有关各方至少已在以下三大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预计新个税法有望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文/本报记者 严丽梅

  调高计税的起征点

  法定费用扣除额过低、800元计税起征点20年未调整,令个税计税起征点问题成为各界强烈要求修订个税法的最直接导火索。因此,在此次税法修正案草案中,调高计税起征点看来已无任何悬念。

  据北京市地税局负责人此前透露,将要出台的全国个税费用扣除新标准考虑定在1200元左右;在国家酝酿出台的统一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上浮的上限是20%。

  不过,杨卫华教授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应该全国确定一个幅度扣除额标准,比如,按年综合收入计算,幅度费用扣除额标准定在1万元—3万元,然后各地区根据本地的物价水平、消费支出、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适用本地区的一个费用扣除标准。

  据了解,目前广州、深圳等地个税起征点实际已经按照法定费用扣除额800元再加附加费用扣除额800元共1600元起征计税,如果全国个税费用扣除新标准以1200元为基准上浮20%,广州、深圳等城市目前的费用扣除额标准明显已高过这一标准。

  实行分类综合征收

  据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对个人所得实行“分类征收”,将“个人所得”划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十一类,并规定不同类的收入适用不同的征收税率。如,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稿酬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

  于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工资收入1000元的要缴税,而综合收入2400元的却不用缴税。因为,工资收入800元、稿酬收入800元、劳务报酬800元分属三类收入,单项收入均未达到征税范围。

  还有这样的情况:这个月因找不到工作没有收入,下个月因找到一份临时工作,收入1200元,也要扣税。
起征点1200元 预征多退少补最高税率下调(图)
这些情况的出现,实际上凸显了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中存在的弊端。

  据杨卫华教授介绍,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会对此进行调整,“分类综合征收”将是必然趋势。比如,将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收入”,按月(季)、次预征,年终汇算后多退少补,同时,保留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少量的单项分类征收。

  下调最高边际税率

  据杨卫华教授介绍,调整我国现行偏高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尤其是其中工资薪金45%的最高边际税率,也已经在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中形成共识,因此,下调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预计会成为新个税法修订的内容之一。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根据工资、薪金收入的不同水平,计税税率从5%逐级上升至最高45%,工资、薪金月收入扣减费用扣除额后超过10万元的,按45%的最高税率缴税。对此,专家学者建议,将最高边际税率下调到40%或者35%。此次税法修改后会如何调整?杨卫华教授表示,暂时还不清楚。不过,可以预见,如果最高边际税率下调,那么,现行的个人所得超额累进税率的“累进金额级距”无疑也将面临调整。这意味着,目前工资薪金月入过10万元者,每月至少可少缴个税几千元。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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