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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公布经营者价格诚信记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6:05 深圳特区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盛霖28日在上海透露,我国价格主管部门将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让守信者在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为了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大环境,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共用共享。

  据悉,该制度主要包括对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的采集、建档、管理、使用等,从正
反两方面记录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信息,并且把经营者的价格诚信信息与其他社会信用信息整合起来,融入政府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平台,从而使守信者获得竞争上的比较优势,使失信者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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