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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扩权”时不我待 专家:不能“大跃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13: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国资委副主任一番讲话,被指“国资委继续扩权”。

  7月26日,在地方国资委主任研讨班的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刚成立的地方国资委应该要把握好自己的定位,国资委将争取在3年内初步构建起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

  此次研讨班的召开背景,与年初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一番讲话相对应。在年初的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李荣融曾提出在2005年6月底前在全国448个地级市建成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形成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框架。实际上,截至4月中旬,全国32个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已全部组建运行。市地级国资监管机构已组建262家,单独成立国资委的就有235家。

  然而黄淑和的发言,却引起了另一番争议。黄在讲话中表示国资委将积极参与制定国有资产法,积极参与修订公司法和破产法等,“这不是扩权,又是什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如此评价道。

  据了解,国资委成立之初即处于“出资人”和“监管者”的两难境地。而因其权力来源《国有资产法》自从领衔起草10年之久的财政部官员刘仪舜2003年9月去职后,起草工作重新回到了调研阶段,出台之期遥遥,国资委一直备受舆论诟病。

  “大家一直担心今后出台的《国资法》又受到国资委的影响甚至被其主导,黄淑和讲话表明这种担心是正常的。”该专家说,“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国资监管的缺位,不应归咎于权力不够,构建监管法规体系不能搞‘大跃进’。”(王义伟方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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