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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商标价值评估迫在眉睫(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10:57 南方都市报
“新华书店”商标价值评估迫在眉睫(图)
“新华书店”一直是图书业的金字招牌。 本报记者 吴伟洪 摄

  全国2700多家店共用同一品牌,产权不清羁绊改制之路

  “新华书店”商标价值评估迫在眉睫

  新华书店——这一国家现阶段真正拥有的两大老品牌之一正经历着日益严峻的考验与煎熬,其产权状况的不明晰以及其所导致的价值评估难题越来越清晰地呈现于前。

  “总店的确正在考虑新华书店品牌的全面评估。”新华发行集团总公司办公室蔡先生昨日向记者透露,自上月的“2005年中国新华书店协会理事会大会”落下帷幕之后,一场新华书店品牌的重塑与保护战役正在悄然打响。

  商标性质多次变更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说法,‘新华书店’和‘中国邮政’是仅余的两个国有品牌,其他的如‘中石油’等性质的品牌都已企业化。”广东省新华发行集团高级会计师严小希告诉记者,因此国家对于“新华书店”这个金字招牌的处理显得格外谨慎。

  然而目前的状况是,“新华书店”多年来一直是个产权不明的品牌,被全国2700多家企业冠名,而这2700多家企业又按照地域划分为不同的国有资产。

  产权不明阻碍管理

  类比国旅总社与地方国旅的关系(二者之间只象征性地交纳少量联号经营费用,并在改制过程中须征得总社同意),严小希指出,按照新华书店协会的章程,“新华书店”商标使用权由上自下授权给广东新华书店协会,“目前未缴纳任何费用,但将来则有可能产生相关费用。”

  严小希表示,正是由于“新华书店”商标的产权不明,因此总体监督管理上不甚有力。“从广东的情况来看,某些已非由国家控股的、民营化了的书店也还在使用‘新华书店’的招牌,即使仅从商标的使用法则来看也是不合理的。”

  据记者了解,新华书店总店属于中国出版集团,资产属于中央,各个省正在进行的出版发行集团化资产则属于地方。“广东省新华发行集团正在试图以资产为纽带,使得省新华书店与地市级新华书店‘血肉相连’,解决省内新华书店由于三权下放等历史原因造成的分散局面,统一这一金字招牌的价值。”广东省新华发行集团董事长杨世华如此表示。

  品牌评估有利投资

  据记者了解,在日前举行的新华书店协会理事会上,来自全国新华系统的33家代表一致同意对新华书店无形资产进行品牌评估,采取以全国新华书店总体评估,再分摊给各个店的执行办法。

  “‘新华书店’金字招牌的作用只有其使用者才真正体会得到。”严小希的评价意味深长。事实上,在去年年底,曾经雄心勃勃的南方书城因经营不佳关闭时,南方精典实业董事长许裕长的感慨一针见血。“出版社对于有‘新华书店’招牌的国营企业给予相当长时间的资金周转,一般半年、一年甚至一年半后才结算,而对于民营书店有时则要求书到付款,资金流量相当大。”

  而新华发行集团总公司办公室主任、新华书店协会秘书长张雅山认为,评估有利于投资和改制。据悉,今年4月新华书店总店剥离改制过程中,首次对品牌的无形资产进行了投资参股,但尚未进行全面评估。

  正如张雅山所指出的那样,量化的评估将使得新华书店在今后的改革中无形资产“有价可依”,成为参股、控股的重要砝码。

  本报记者 吕静莲

  链接

  新华书店价值累积68载

  1937年 新华书店前身新华书局在延安创立,第一家新华书店在延安一个石窟中开张。

  1998年“新华书店”被注册为服务商标。

  2002年 各地新华书店开始股份制和区域集团化改造。

  2003年 新华书店想改注集体商标,申请时发现集体商标不能转让,再次恢复服务商标。

  2004年 新华书店总店披露,争取年底前完成改制,并计划选择上市。

  2005年 日前新华书店协会代表同意对品牌资产进行评估。

  吕静莲 责任编辑:张克然 姚虹(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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