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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将按等级折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08:55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王海坤北京报道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方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同时制定了《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技术指导意见》,以指导各地准确把握具体技术环节。

  该《通知》指出,自1998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质量问题一直是耕地占
补平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则是按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原则,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和方法,实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按等级折算的研究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同时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开展按等级折算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时间进度。研究方案亦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从2006年起,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时,如补充耕地等级低于被占用耕地等级,逐步实行按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以切实保证补充耕地与被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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