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出公告,要求一批违规电站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停止项目各项前期工作。
据悉,第一批公告停止建设的违规电站项目涉及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安徽、广东、贵州、宁夏等9省区的32个项目,装机容量总计为1711.4万千瓦。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项目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未执行国家用地规定、环保规定、取水规定和水土保持规定,经论证评议未列入规划等。
公告指出,为保持国民经济和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长远利益,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国发〔2004〕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专家论证评议,清理出一批不具备核准条件,不能纳入近期电力规划的违规项目。
公告强调,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这些违规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停止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信息来源:机械电子频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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