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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商户侵权?(图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8:19 人民网-市场报
政府“批准”商户侵权?(图说)
  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路一个镶牙小店门头招牌上写的竟是北京奥运的口号。北京市奥组委有关负责人称此举已构成侵权。

  然而,商户们却说,他们这一排商户的门头都是统一制作的,广告牌内容报上去由相关部门批准。

  丰台区城管大队一工作人员称,那些招牌内容是经过区政府部门审批的,他们只负责监管招牌的大小和位置。

  点评:政府批准“侵权”,是政府的无知,还是利益的诱惑?

  《市场报》 (2005年07月22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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