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金冰)
新秀水开张“百日”刚过,许多新老商户还在陆续“捧场”入驻。谁料想新秀水百日不吉,自称“秀水街”商标持有人的北京业禄盛商贸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新秀水的开发商新雅盛宏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并要求索赔350万元。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我们公司在2001年就申请注册了‘秀水街’商标(见上图右方),而新秀水大楼在显著位置使用‘秀水街’文字,并在有关的宣传中多次不正当使用‘秀水街’商标,新雅盛宏公司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商标权。原告业禄盛公司的代理人吴晓东对记者说。
“业禄盛公司的行为是一种恶意抢注商标。”面对业禄盛公司的诉状,被告新雅盛宏公司的代理律师余谈阵认为,新秀水大厦上使用“秀水街”字样,是因其地理位置而得名,并且通过了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核准认定,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商标法专家安晓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秀水街”是一条极富北京特色的街道,被某个公司注册为商标不是很合适。同时他建议,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将秀水街的所有商户组成协会,联合起来申请商标撤销,再由协会出面申请,把“秀水街”注册为一个集体商标。
商报记者 刘星良/摄J071 J094
秀水街“23年成长路”
1982年,一些原始摊主在秀水东街一带摆摊。
1985年,朝阳区政府决定成立秀水市场。
1987年,大量外国“倒爷”进驻秀水。
2005年1月7日,秀水街因存在安全隐患而拆迁。
2005年3月19日,新秀水正式开业。
(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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