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王女士早起外出散步,行至小区附近的“美联美超市”,一眼看到工作人员正拿着袋装的豆浆往锅里倒,重新煮沸。王女士当时“一阵恶心”,因为她是这里的常客,现煮的“鲜豆浆”正是她喜欢的早餐,却万万没想到是从包装袋里倒出来的。这一幕不得不让她怀疑“这些袋装的豆浆是昨天剩下的,很可能已经到了甚至过了保质期。”
王女士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记者在北京通过对家乐福、沃尔玛、法宝、华堂等大型连锁超市的调查发现,因到了保质期而下架的食品,去向暧昧,疑点重重。
疑点之一:是否销毁难确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即将到期或者过期的食品,超市有三种处理办法:打折促销、集中销毁、退回厂家。
在家乐福北京中关村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期产品将全部下架,退给厂家或送到处理部门绞碎,熟食则在当晚直接剁碎后扔掉;除非工作疏忽,不会有过期食品留架。但被问及相关监管和防范措施,工作人员则表示不知道。
相比较而言,沃尔玛的监督防范措施似乎完善一些。据工作人员介绍,除了到期的食品将一律退回厂家外,店内不同系统的人员在处理到期食品的关键环节上还要相互监督,保安、售货员及防损部门共同监督食品安全。但是,这种看似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实施起来却并不理想。据媒体报道,五月份曾经连续两天在沃尔玛发现过期食品留架现象,已经充分暴露出其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作为超市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生产厂家对退回的到期食品是怎样处理的呢?记者多方联系,得到的答案大致相同———自行销毁。
据工商部门人士介绍:即将过期的食品,其营养价值已降低;而已经过期的食品,如果食用则有可能危及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看来,要保证安全,过期食品最终只有销毁一途。但是,超市和厂家自主销毁的方式,却无法保证销毁过程公开透明,难免会使人怀疑其真实性。在家乐福购物的杜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在一家中型连锁超市对面住了两年,也没看见过该超市销毁过期食品,但每次问起来,都回答说当天就处理过了。
疑点之二:改头换面再上柜
在采访中,记者多次听到顾客质疑食品的保质期。在法宝超市,一位顾客拿起一盒保质期较短的三文鱼,看到颜色异样,便向售货员询问,得到的回答是:“在冰柜里冻成这样了。你挑别的,颜色都很鲜。”记者转到另一个有售三文鱼的柜台前,售货员却说,冷冻不会导致鱼肉的颜色变异,但口感可能会受到影响。
同一个超市,同一个问题,却有两种不同的说法,该信哪个?
在华堂商场的超市里,一位售货员告诉记者,别担心有些商品的保质期只有一天或两天,实际上顾客买回去在冰箱里放上一个月都没事。那为什么超市给商品定这么短的保质期呢?“这些商品要是打上‘保质期一个月’,顾客还会买吗?”售货员一脸不屑。
记者继续地追问:“这些马上过期的食品怎么处理?”售货员不耐烦地回答:“扔掉”。
真的都扔掉吗?在该超市即将打烊的时候,记者走到海鲜区,指着保质期为一天、剩余量较大的三文鱼对售货员说:“价钱这么贵的鱼,马上就该扔了,多可惜啊!”那位售货员立即说:“您现在买回去搁冰箱里,在明天中午前食用都不要紧。其实这些鱼今天下架后,我们的处理办法是加工成寿司,再卖一天,如果还剩下,我们再扔。”原来如此。
而根据有关规定,“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
疑点之三:二次流通进农村
食品监管部门有关人士认为,过期或即将过期的食品确实存在二次流通的可能,终端就是农村市场。
这位人士分析,由于农村总体消费水平较低,农民购买力较弱,价格因素是他们购买食品的主要考量标准;同时,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淡薄,对不合格食品鉴别知识贫乏,防范能力不强,而进行二次流通的食品除了价格低廉,还兼具包装精美的特点,无疑正好契合了农村市场的需求。
某农业大省的食品监管部门近日组织了一次暗访,对农村食品市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摸底排查。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个别地区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还不足50%,其中很大部分是过期食品。”他举例说,在一家农村小商店,店主对销售不合格食品不以为然,说哪个店里都是这样,贵了没人买,城里批发部送的都是这种便宜货,他送啥我卖啥。
记者还了解到,不只是过期食品,洗发水、牙膏及化妆品等各种日常消费品也把农村市场看作二次流通的“天堂”。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这些产品的保质期较长,所以往往会在过期之前就售往农村市场,以减轻违法的风险。那些“一元店”、“两元店”,更是不乏此类产品的身影。
有关专家表示,政府的职能部门应建立过期食品监控机制。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指出,超市是食品流通最安全的通道,但在食品安全的管理上,确实存在许多需加以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他表示,这些问题的起因包括诸如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组织结构的设计不合理、供应商向门店直送食品的质量监控存在缺陷、超市价格竞争导致采购部门片面压低进价导致食品质量下降,以及超市对商品的保质期控制管理存在缺陷等等。
《市场报》 (2005年07月06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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