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放鸣资料图片
作为一名在中国金融界声名显赫的实力派人物,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的突然落马,出乎他周围很多官员的意料。除了徐的年轻和才能在同级官员中颇为突出以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手中的权力和担负的职责委实不轻
6月28日,据媒体报道,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已于近日被刑事拘留。该报道称,徐放鸣事件是由农发行案件牵扯出的,反贪机关正在进一步查找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及个人,以充实证据。
记者即日从财政部办公厅人士处证实了这一消息。但问及具体原因时,被告之“现在还不好说”。
农发行案件起源于2002年国家审计署对农发行的审计。审计发现,农发行原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数百万元。其中,仅于大路涉嫌受贿的金额就达800余万元,并涉嫌挪用公款400余万元用于个人炒股。2004年年底,胡、于二人被检方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批准逮捕,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那么,徐放鸣与此案究竟有什么关系呢?记者就此向负责此案侦查的北京市反贪局侦查一处咨询,但该处人士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为由,拒绝透露消息。
徐放鸣的突然落马,出乎他周围很多官员的意料。除了徐的年轻和才能在同级官员中颇为突出以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手中的权力和担负的重要职责。
根据财政部网站的介绍,财政部金融司,乃财政部负责货币政策及其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核心部门,拥有对金融机构的多项管理、监督职能。譬如,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其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统计、分析、评估;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转让、划转处置管理;拟订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等。
业内人士称,在近年来国务院力推的金融体系整体改革中,财政部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职能部门一道,是主要的政策设计者和推动者,而财政部金融司又在这里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徐在财政部金融司任职已有多年。作为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原本在新一轮金融体系整体改革中应大有作为。
在这轮改革的前期,徐表现出的理论和政策水平,颇为引人注目。例如,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金融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监管问题,徐放鸣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金融财务监管的方式,促进内资银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转变经营机制,从而提高内资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而针对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改革,可能带来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的转移,徐放鸣提出把防范风险的监督关口前移。
另一个有据可查的记录是,早在2001年,徐放鸣便在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方面有所建树。当时,以财政部金融司为牵头部门,财政部专门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处置政策,对不良资产处置的程序、方式、权限和资产评估等作出规定,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规范化处置开辟了通道。
徐放鸣早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在从政之后并未完全放弃学术兴趣。例如,他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存款保险制度等方面也不乏研究,曾撰写存款保险制度方面的论文,呼吁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应改变通过行政手段来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
同时,徐还是2005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是财政系统内各类业务培训常邀的授课人。
正是这些良好个人素养的外在表现,让一些金融界资深人士在听闻他被刑事拘留时,感到十分意外。一位熟悉徐放鸣的人士介绍,徐平素显得干练、敏锐,对业务很熟悉,思维清晰,文字功夫好,网球也打得很漂亮。“(徐)是个很能干的人,又年轻,可以算一个希望之星,哪想到……”
徐放鸣的另一重身份是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大股东———中央汇金公司的董事。前述金融界资深人士认为,汇金毕竟只是股东之一,身为董事的徐放鸣的问题并不会对国有银行改革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目前最紧要的是马上委派一个合适的人选顶替他的位置。
《市场报》 (2005年07月01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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