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6月29日电(记者陈强通讯员吴木銮)福建首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上市公司七匹狼今天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975万股股票,即每10股送3股。与以往做法不同,该方案创新之处在于非流通股股东设定了“流通股股东出售权”和“股份追送”条款。
七匹狼公司的大股东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后的2个月内,当公司A股股票首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中累计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5元/股情形时,除公司现有的非流通股股东外的其他流通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满足上述情况时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有权将其持有的20%以内(含)的股份,按照5元/股的价格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七匹狼集团。七匹狼集团将在首次满足上述条件时赋予流通股股东出售权一次。此举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一定的价格保护。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于股权分置改革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承诺将分步上市,同时承诺在2007年底前,现有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股价低于7.63元(即2005年6月17日股票收盘价6.94元的110%)时不出售所持有的股票。这说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未来出售其股份时,必将受到价格约束。
该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另一亮点是引入股权追送条款。若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增长低于20%,或200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5年增长低于20%时,现有非流通股股东将按照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5股的比例无偿送股给流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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