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30日前缴清地价可免罚历年滞纳金,125宗烂尾地拆迁问题可望加快解决
新快报记者 黄颖
继上周在全国首次进入司法程序拍卖烂尾地后,广州市再出重手处置全市烂尾地问题。日前,为切实加快盘活烂尾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推出烂尾地缴交土地出让金(市场一般称为“地价”)滞纳金的优惠政策,规定烂尾地在今年9月30日前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可免罚历年的滞纳金。
据有关人士预测,目前在册的125宗烂尾地在减除了历年沉重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后,可望有更多新的开发商钟情烂尾地块,从而加快烂尾地块的盘活,不仅增加市场上的土地供应,也更利于解决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和安置。 图:广州市接连“赦免”烂尾楼与烂尾地的地价滞纳金,表明了加快处理因烂尾而产生的市容问题及拆迁问题的决心。
1000万地价一年滞纳金近64万元
针对广州市在册的125宗烂尾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及其逾期滞纳金收缴问题,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关于广州市烂尾地块土地出让金及其逾期滞纳金收缴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历年土地出让合同拖欠的土地出让金本金,烂尾地用地单位在2005年9月30日前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本金的,其逾期滞纳金全部免交。
而另按《通知》规定,如果在9月30日以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其逾期滞纳金缴交将按《关于广州市“烂尾楼”项目土地出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房字〔2003〕744号)有关规定,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0.0175%计缴。按此标准,若逾期缴付一千万元人民币土地出让金,每天就要支付1750元,拖欠一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算),用地单位就要多缴付近64万元。
“赦免”滞纳金将达数百万元
据了解,广州市大部分烂尾地都是在1997年、1998年房地产过热时出现的,烂尾约七八年。绝大部分烂尾地的地价都在千万元以上,至少要交四五百万元的滞纳金,这也使其他开发商不敢轻易接手烂尾地项目,从而令烂尾地的盘活难上加难。
早在去年,广州市有关部门就对烂尾楼盘活实施了减免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和重新约定土地使用期的措施,效果良好,57栋烂尾楼目前已经盘活了30多栋。因此,今年广州市依照盘活烂尾楼的经验,对烂尾地块实施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减免政策,促进烂尾地的盘活。而据广州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广州市125宗烂尾地都在市中心原八区内,是市场上罕有的好地,现在减免土地出让金滞纳金,无疑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的“靓地”。
不交土地闲置费将被强制执行
除了加快烂尾地的盘活,市国土房管局还特别加强闲置土地的管理,力求让开发商尽快开发土地,防止新的烂尾地出现。近日,市国土房管局就发出《关于委托各区国土房管局征收土地闲置费的通知》,规定开发商如果逾期15日仍不能缴纳土地闲置费的,区国土房管局将凭《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按新规定,土地闲置费的征收将缩短至每三个月征收一次,土地闲置时间每增加3个月,区国土房管局将在满3个月后15日内发出《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和《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征收土地闲置费。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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