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福勇6月6日北京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对外公布,截至2004年末,各级地方政府及股东为处置城市商业银行历史遗留包袱、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累计弥补城市商业银行财务亏损51.42亿元,累计剥离不良资产71.73亿元,累计置换不良资产235.12亿元,投入的资产总额达358.27亿元。
通过这种买单,2004年城市商业银行历史积累的不良贷款得到了有效处置,资产质量
明显提升。
在买单的资产中,2004年弥补财务亏损19.86亿元,剥离不良资产50.07亿元,置换不良资产163.71亿元,投入资产总额为233.64亿元。2004年投入处置历史形成风险的财力占10年间总处置量的65.21%。
具体为,2004年,天津、重庆、辽宁、黑龙江、四川、山东、江苏、江西等省市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置换、剥离以及重组改造,尤其是哈尔滨、沈阳、大连、成都、重庆、青岛、鞍山等市政府措施有效,力度较大。其中,哈尔滨、鞍山、沈阳、大连、重庆、成都、青岛等城市商业银行在地方政府分别投入26.9、21、20、17.6、12.5、10、2.4亿元后,2004年末不良贷款率分别下降了3.28、49.83、19.87、15.79、8.8、10.92、5.77个百分点。通过地方政府的努力,已经使近30家处于高风险状态的城市商业银行初步摆脱了困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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