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认为,中国经济正高速发展,“税负指数”高是必经阶段。
有关学者表示,中国内地税负全球第二显然是被夸大了,实际上不可能这么高;但是,内地的宏观税负水平确实偏高。
税务专家指出,与国外消费型增值税比我国增值税明显偏高。
《北京青年报》
“痛苦指数”连年上扬
近期,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发表的2005年度的“税负痛苦指数(TaxMiseryIndex)”在财经界引起轩然大波。这一用来度量全球雇主与雇员的综合税务负担的调查报告称,2005年在全球52个国家及地区中,中国内地的税收痛苦指数位居第二。
每年,《福布斯》都在编制和出版“税负痛苦指数”,和其他一些衡量政府负担的指标,为企业和个人在全球选择工作和生活地点提供判断依据。从2000年中国开始进入福布斯的统计开始,中国的税收负担指数便一路上扬,2002年位居第三,2004年第四,今年更是以160的指数“跃升”全球第二,仅在几乎年年位居榜首、具有着过于慷慨的社会福利制度的法国之后(税负指数174)。
调查报告有夸大之嫌
对于福布斯的调查报告,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表示如下观点:中国内地税负全球第二显然是被夸大了,实际上不可能这么高;但是,内地的宏观税负水平确实偏高。
安体富认为,报告中对于指标的选取和计算方法有待商榷。首先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种都较多,而由于税制结构不同,每个税种占收入比重不同,没有可比性,仅从中选取五六个指标,不能代表整体税负的高低。第二,报告所采取的税率都是名义税率,不是实际税负,二者之间有很大差距。比如内外资企业目前沿用两套税法,内资企业法定税率33%,外资企业为15%,实际根据大概测算内资企业实际税负大约为23%,外资仅为11%左右。第三,除了选取指标和口径,有些数字也有明显出入,比如社保金的征收率,在各省市情况不一样,但即使最高的城市如上海、北京等也远没有达到报告中所用的44.5%。此外,报告所选用指标基数都不一样,所得税的征税税基是企业利润,增值税税基是销售收入,个人所得税则是员工工薪所得,不同基数的指标,不便于简单相加。
安体富同时表示,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内地的宏观税负确实偏重。从长远来看,过高的税率还会影响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我国增值税明显偏高
另一位税务专家同样认可我国内地宏观税负水平偏高。这位专家表示,从税制设计的税负水平看,我国内地名义税负水平不算太高,但也不算低,与大多数国家同类税种的名义税负水平相比,属于中等稍高类型。从1994年税改后的税收制度看,几个主要税种税率的设计,都居于中等税负水平。但由于主体税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与大部分国家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相比,我国内地增值税的税负设计明显偏高。目前我国内地增值税的法定基本税率为17%,如果换算成同国外可比口径,即换算成“消费型”的增值税,则税率高达23%,高于西方国家(大多在20%以下)的水平;企业所得税税率33%,属中等税负水平;个人所得税税负设计虽然不算高,但由于起征点较低,税收级距较小,实际起到的调控作用倾向于一般收入水平者,边际税率水平就显得偏高。
此外,不同的产业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税负均有差距,不同的企业规模税负损失程度和形式也不同。一般来讲大型企业税负高于中小企业,偷逃税现象较中小企业为少,但欠税较多,税负损失表现为账面税收不能实现。而小企业则多是以不规范的会计核算降低税负,人为(客观的和主观的因素均有)少缴税,偷逃税现象比较严重。从不同的所有制性质来看,国有企业的税负高于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则高于个体户,而外资企业的税负水平几年来一直最低。
专家观点
适度减税—————
推进增值税改和完善所得税
无论税收超常增长的原因如何,从结果看,我国内地税收弹性系数和宏观税负的提高,实际上说明我国执行的是增税政策,国民经济的税收负担是重的。从有利于经济持续发展来看,相关专家主张“适度减税”,当务之急则是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我国自1998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关于要不要减税,一直存在着争论。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问题,其内容包括8项改革。安体富认为这很明显是一个适度减税的方案。从2004年开始在东北试点的增值税的转型、农业税改,包括大家极为关注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并轨,都有减税因素在内。改革的当务之急,是推进增值税改革和完善企业所得税。
名词解释
宏观税负—————
另一种考量税负水平的指标
相对于《福布斯》的税负指数,宏观税负也许是横向衡量国家、地区税负水平的更为合理的指标。所谓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内税收收入占该国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
我国内地宏观税负最低是1996年的10.18%,此后每年以接近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2004年达到19%。考虑到社会保障等因素,中国内地目前宏观税负水平将与发达国家持平,再考虑到大量非税负担,实际宏观税负水平则大大超过发达国家,而中国的经济发展还远未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1998年来,我国连续7年GDP增速均在8%-9%左右,而同期税收增幅年均为19.3%,尤其是2004年,同比增长高达25.7%,税收增幅相当于全年GDP增幅的2.5倍。
尽管有加强税收征管等原因,但要确保国民经济持久、稳定和健康发展,税收与GDP的增长必须保持一个合理的匹配关系。最理想的状态是税收与GDP同步增长维持在税收弹性系数范围内,即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间保持一个科学合理的比率。通常,专家们认为,我国内地的税收弹性系数保持在1.0—1.2之间较为恰当。
计算方法
高达160的指数怎么得来的
令中国内地的企业、企业家、经理人及其员工们如此“痛苦”的税负指数是怎样得来的?据悉,这一指数是根据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雇主社保金、雇员社保金、消费税以及财富税6项加总得出。《福布斯》杂志大中华区首席代表范鲁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中国的税负指数是以北京为模板计算的。中国经济正高速发展,“税负指数”高是必须经历的阶段。
高达160的指数的由来大致如此:其中5个主要税种的法定税率———企业所得税33%,个人所得税按照超额累进税率的最高档即边际税率45%,公司缴纳的社保金44.5%,个人缴纳的社保金20.5%,消费税则取自增值税的税率17%,再加上占据较小比例的财富税,得出指数为160。
(本报有删节)
《市场报》 (2005年06月07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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