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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新标准税率将分五档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14:55 商务部网站

  据财政部最新透露的消息称:有关汽车消费税调整的征求意见稿上周已经发到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环保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以及汽车各行业协会,正在等待反馈、修改,以确定新的征税标准。而汽车消费税调整的内容有可能是:汽车税率从目前的3%、5%和8%三档调整至1%、3%、5%、8%和10%五档。变化最大的是,排量在1.0L以下的税率从3%降至1%;3.0L以上的税率从8%上升至10%。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调整,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可能把排量在1.0L及其以下汽车的消费税税率(3%)全部取消,排量在1.0L至2.2L之间的税率维持在
5%不变,2.2L以上的豪华车的消费税税率有可能由8%上升到10%以上。目前,我国根据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了三档税率。其中,微型轿车(汽缸容量小于1.0L)税率为3%;普通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L、小于2.2L)税率为5%;高级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L)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L)税率为5%。尽管目前新的调整方案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综合各方面的信息看,这次汽车消费税改革,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沿用区别对待的原则。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一定会降,甚至有可能完全取消;而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则会提高。

  (信息来源:机械电子频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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