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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09:09 商务部网站

  各有关单位:

  各设区市商务局、扩权县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于2004年11月3日至6日在广西南宁成功举办。博览会有力地促进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得到国务院领导和东盟国家政要及参展参会客商的充分肯定。为落实吴仪副总理“一年比一年办得更好,一年上一个台阶”的指示,根据商务部商办贸函[200
5]30号《通知》精神及厅领导的部署,为做好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深化认识,充分利用博览会平台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发展

  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是我国政府为全面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而采取的一项具体行动,是我国第一个以促进自贸区建设为主题的国际化展会,是中国与东盟政治、经贸、文化交往的重要场所。首届博览会共有6位国家领导人和166名副部级以上境内外贵宾出席,参展企业1505家,参展参会客商2万余人,观众35万人次。贸易成交10.84亿美元;涉外投资合作项目129个,合同总额49.78亿美元;国内合作项目110个,总投资485.4亿元人民币。此外,还同期成功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举办的第八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东盟各国领导人对首届博览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写入了会后发表的主席声明。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经贸领域合作发展迅速,东盟已连续11年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2004年双边贸易额达1058.8亿美元,同比增长35.4%。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已成为中国与东盟的重要共识。2004年底,双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标志着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了实质性执行阶段。自2005年7月1日起大约7000种产品降税进程将全面启动,双方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将于2010年降为零。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市场潜力将为双方企业发展带来越来越多的商机。各地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举办博览会的重大政治、外交和经济意义,充分利用博览会这一平台,积极促进出口,适度组织进口,扩大利用外资,加快“走出去”步伐,全面深化和拓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领域,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

  二. 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总体设想

  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在总体定位和基本格局不变的基础上适当进行调整。(一)举办时间。为体现11国共同主办的特点,尊重穆斯林习俗,避开穆斯林开斋节,举办时间调整为每年10月19日—22日。(二)展览规模。展览规模为3500个展位,比第一届增加1000个展位。其中室内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3000个;室外展场2.6万平方米,可搭建展位500个。(三)展区设置。为突出重点,形成规模,增加对国内外参展参会客商的吸引力,第二届博览会将对展区设置进行调整,其中与我省有针对性的为三大专题展区。商品贸易专题展区:重点突出中国与东盟贸易额较大的机械设备、电子电器、五金建材、轻工工艺、农产品和食品等五大类商品。投资合作专题展区:以城市和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以项目招商、对外经济合作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为主要内容,以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承包工程、境外投资和科技合作等为重点。旅游专题展区:通过景点景区推介,旅游设施展示,旅游项目招商和旅游配套服务等方式,展现各国秀丽的自然风光和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四)组织模式:为使组织工作严谨有序,采取以省为单位,由各省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省参会参展工作的模式。

  三. 认真做好本地区企业参展参会有关工作

  请各地继续大力支持办好博览会,认真动员,及早安排,积极组织本地区一批优质出口商品、招商项目、“走出去”项目和进口采购企业参加第二届博览会。(一)加强参展企业的组织工作。为形成博览会在商品贸易方面的专业特色,第二届博览会将商品贸易专题范围从首届的11大类调整为5大类商品,每一大类中重点突出的商品分别是:机械设备类:重点展示汽车

摩托车及配件、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印刷机械、缝制机械、农用机械和工程机械等;电子电器类:重点展示家用电器、低压开关、灯具灯饰和信息产品等;五金建材类:重点展示小五金、建筑及装饰材料、卫生
洁具
等;轻工工艺类:重点展示工艺品、塑料制品、自行车和家具等;农产品和食品类:重点展示中国与东盟之间贸易额较大的“早期收获”产品,包括果蔬产品、水产品、粮食产品和特色食品等。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东盟市场的需求,精心组织本地区有代表性的优质出口企业和商品到会参展。(二)做好采购商的组织工作。第二届博览会将加大组织东盟国家企业参展的工作力度,初步估计,东盟各国参展规模将达到1000个标准展位,商品种类将进一步增多,范围进一步扩大。此外,日韩等国有关机构也将组织本国一批企业和商品参展。请各地根据国内市场和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动员和组织一批与东盟国家和日、韩有较多进口贸易往来的企业到会采购。(三)做好“走出去”企业和投资合作项目的参展参会工作。“走出去”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战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深入,中国企业“走出去”到东盟国家开展投资合作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逐渐成熟,第二届博览会将继续把“走出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地积极利用博览会平台,重点安排有实力、有优势、信誉好的企业通过博览会寻找商机,积极开发河北与东盟新的合作领域、合作项目和合作方式。同时,东盟还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来源,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华投资中排在第六位。各地要继续推荐组织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投资需求大的项目到会洽谈,积极吸引东盟资本对河北投资。(四)根椐本市特点,针对东盟国家具体情况,各地可以组织专题投资促进活动。

  四. 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

  (一)我省组织工作的牵头部门为商务厅国际经贸关系处,具体承办单位为河北省国际经贸联络中心。(二)请各地注意查询河北招商网(http://www.hebiic.gov.cn)博览会专栏以便及时了解东盟国家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信息。(三)请各市根据资源互补配对原则。尽快将有关合作项目报至商务厅。商务厅会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迅速与东盟国家沟通,以便根据有效反馈信息进行有针对性地对接。(四)请各市商务局、扩权县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指定专门处室和联络员,负责本地区参展参会组织工作和与商务厅的信息联络。请各地对本地区参加首届博览会的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商务厅。(五)为抢占先机、取得实效,请各地尽早着手。在5月28日之前报名的参展参会企业(尤其是参展企业)将作为本届博览会中我省的重点企业,在展位位置、会议座次、合作信息、客商资源等方面给与重点支持。(六)参展企业报名最终截止日期为8月30日。从4月起,各市联络员每月28日向商务厅通报一次组织情况和有关信息。(七)参展事项1.展位基本价格①标准展位:RMB10000元/个(农产品按6000元/个)②室内净地:RMB10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③室外净地:RMB5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2.请各地督促参展企业将参展报名表填好并传真至商务厅。3.参展企业在商务厅确认其展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缴付到指定帐户。4.展品运输及存贮问题企业自理;参展企业须拥有合法经营资格;不得侵犯

知识产权;不得展示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转售、倒卖展位;不得现场零售展品。(八)参会专业观众的组织1.专业观众是指参展企业以外的其他参加博览会的企业代表。包括:针对东盟商品的进出口商、针对东盟国家的投资商、招商项目业主及出入境旅游服务商。2.请各地督促专业观众将参会报名表填好并传至商务厅。大会期间专业观众凭名片和证件报到。(九)各参展参会代表可由各地分别组成代表团参会,也可自行参会,还可由商务厅统一组团参会。(十)联系方式1.商务厅国际经贸关系处

  ①联系人:汪国庆、谷三龙

  ②电 话:0311-7909311、79093722.国际经贸联络中心

  ①联系人:孙宜南、赵凤贤、堵振茹

  ②手 机:13673163288、13785116912、13931153391

  ③电 话:0311-7909973、7909953

  ④传 真:0311-7909975、7909952

  ⑤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⑥邮 编:050071附:

  信息来源:河北招商网 (信息来源:河北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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