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期原料制作的维他奶
本报讯 5月31日,记者从上海卫生及质监部门获悉,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因使用过期原料,将要受到处罚。
松江区质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质监部门的处罚意见是:一、没收违法所得32万元,处以1倍罚款;二、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必须在上海一家媒体进行相应的公示,告知广大消费者自己曾使用过期原料,并对产品所引起的问题负责;三、召回(撤回)部分消费者还没有消费完的产品。
N东方早报
大部分在华东销售
被处罚的这批250毫升装椰子味维他奶所用的原料椰汁是从国外进口的,生产日期为2002年12月28日,保质期为15个月。但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2004年4月至2004年7月期间仍然用这批过期椰汁生产了大量的250毫升装椰子味维他奶。
据了解,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这次使用的过期原料有600多公斤。“被处罚产品大部分在华东地区销售,只有小部分流向其他地区。”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按照每15公斤生产490箱产品来算,这些过期原料生产的250毫升装椰子味维他奶有40多万盒。”
公司婉拒记者采访
“生产过程中确实使用过期原料,维他奶公司方面已经在有关材料上签字。”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另外,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最近几天准备在市区找一个地方,召回还没有售出的使用过期原料生产的250毫升装椰子味维他奶。
5月31日,记者来到位于松江的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希望能就其“使用过期原料”问题采访有关负责人。该公司保安部门的黄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领导已经吩咐过不接受当面采访”,可以发传真,然后等候公司答复。
下午5时,记者致电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希望发传真过去,但有工作人员又表示,“没有传真,明天再打电话过来。”
召回部分椰味豆奶
5月29日,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已通过某媒体发布了公告。公告中称:“本公司于2004年4月8日至7月8日生产的250毫升装椰子味豆奶使用超过了‘BESTBE-FORE’直译为:在此日期前使用最佳期限的椰浆615公斤。政府卫生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本公司该批用料国外供应商标注的英文‘BEST-BEFORE’认定为‘保质期限’,并由此认定本公司使用了超过保质期限的原料。”
公司称,“本着重视政府部门意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态度”,以后不会使用超过“BESTBEFORE”的产品。但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使用“BESTBEFORE”原料生产的250毫升装椰子味豆奶合格,让“消费者放心饮用”。公告还对250毫升装椰子味豆奶产品顶部打印“在此前饮用”日期分别为20050408、20050510、20050602、20050708的产品进行了召回,召回期限为2005年5月30日~2005年6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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