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是解决企业组织的持续性增长问题,而并不是教人赚钱的各种技巧,一个代代相传存在了300年的包子铺,虽然实现了长寿,但却并不具备现代企业管理的价值,因为它仅仅以自己赚钱为目的、而不是以满足客户为目的,只存在而并不增长;同样,一个在短期获取了暴利随后就迅速消亡的企业,也没有现代管理的意义,因为它只增长而并不关注长期存续。
中国人今天所遭遇的“管理痛苦”,是发生在中、西方管理的碰撞中。
利润来自熟人
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商业网络是由血缘和地域慢慢扩展开来的。最可靠的“信任”,永远是自己的亲人或熟人,信任程度的高低、远近,是以家庭为中心,由小而大、由近而远、由亲而疏的延伸扩展,形成了人格信任的社会网络,社会学者曾将这种熟人网络概括为“五缘”,即亲缘、地缘、神缘、业缘、物缘。对于传统商人、商业来说,他们生活在这个现实的“熟人网络”中,商业性的交易活动是发生在可信任的熟人之间;即使是有陌生人闯入进来,强大的传统商业惯性,也会迫使交易双方由“陌生人”变成“熟人”。
在这种表面上看似混乱、无序、非理性的商业竞争中,其实隐藏着一种商业竞争的秩序、标准或原则,那就是必须“成为熟人”———客户之所以会放心大胆地进行交易,是因为对方是信得过的熟人;官员之所以敢收礼为商人办事,也是因为对方是无话不谈的可信赖的朋友。在这样的“熟人网络”里,冷冰冰的、法律意义上的契约关系,并不会给中国传统商人带来滚滚利润;而只有投入极大的情感因素,真心真诚地结交朋友,最终达到高度的“人格信任”,才会因此而声誉鹊起、财源滚滚。事实上,在中国传统社会中,非主流的商人、商业始终处在社会的边缘状态,他们必须小心翼翼地应对各种潜在的社会道德秩序。
绕不过去的“政商关系”
在今天的中国,政商关系依旧是显著的赢利模式之一。在几乎每一个城市里,拥有丰厚利润的所谓知名企业几乎都与地方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在每一个倒下的腐败官员的背后,几乎都会看见企业主和老板的影子。显然,这已经不仅仅是特定历史时期的商业模式产物了,而是成为了中国商业史上重要的商业赢利模式之一。将责任单纯地归咎于政府或商人任何一方都是不恰当的肤浅认识;而如此毫无价值的“政商关系”赢利模式,却受到了政府的变相鼓励和商人的追逐,这本身就耐人寻味。
事实上,“政商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悲剧———在这场商业悲剧中,社会、政府、企业、企业家、消费者等利益关联者,没有任何一方是胜利者。在胡雪岩的商业悲剧中,相关官员最终落马下狱;商业组织本身因此灰飞烟灭;众多与胡雪岩生意关联的蚕桑农户由此家破人亡;而胡雪岩个人的一生,则更是精神极度扭曲的一生,为了讨好官员竟然将自己的姨太太送给他人,反过来其个人生活极度糜烂和骄奢淫逸。今天中国的一些企业现象,比如厦门“远华”走私大案,与胡雪岩的悲剧是何其相似,实际上,在中国曾经辉煌一时、最终却成为阶下囚的所谓企业家,还有长长的一串名字。
富不过三代
对于传统商人“富不过三代”的担忧描述,其实正是因为利润是来自于商人的个人能力、而不是来自于组织能力———“组织能力”可以被不断沿承下来,但“个人能力”却只属于商人个人,因此,当创造商业利润的能力,主要是依赖于商人、管理者个人能力,而不是商业、企业组织的能力时,那么,商人、管理者个人的失败,也就成为了商业、企业的失败;商人、管理者个人的去世,也就意味着组织的消失,显然,在这样的状况下,能够“富足三代”已经实属幸运。如果今天的中国企业家不能清醒地区分自己企业的利润究竟是来自个人能力、还是组织能力,那么,就意味着依旧处在危险的混沌状态;如果中国的企业家不能创造出强大的组织能力,那么,渴望实现所谓的企业基业长青,就成为了一张空头支票。
即使是今天的华人首富李嘉诚先生,也没能逃过此劫:他因上百亿美元的个人财富而与比尔·盖茨同列《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的前列,但我们却“看不到”与之匹配的企业规模、产品、影响力。事实上,在这个独特的中国商业现象的背后,我们所看到的依旧是沿承下来的传统“商机意识”,即企业组织的利润并不是来自惟一的源泉“顾客”,而是来自于人际关系、资源占有、情感投资等等多个层面。伟大商人的能力在经历商海磨难后,越发娴熟自如,甚至是炉火纯青,但是,在他们个人商业能力趋于完美的同时,组织自身的能力却越发软弱和疲惫。事实上,直到今天,在华人圈里取得巨大成功的商人,他们个人的巨大财富与他们企业组织能力与产品的弱小,依旧显得如此的不对称。
由“轻视组织”到“蔑视制度”
中国传统管理是如何蔑视制度、规章的?———假如一个员工偷窃了自己店里的东西,应该如何处置?按照组织制度管理原则,当然是按照制度赔偿、开除甚至是报警,但中国传统管理却不会简单地这么去做:在一个描写中国老字号名店“全聚德”的电视剧里,老板面对偷窃了店里烤鸭的大师傅,并没有采取制度开除的方法,反而是通过事先设计,在大师傅偷窃烤鸭的瞬间突然出现,并且当众宣布大师傅是首先发现了窃贼、并赶跑了窃贼的人。就这样,一个组织内部的“内贼”,在老板的巧妙设计安排下,反而成了擒贼的“英雄”。这就是典型的中国式的计谋管理,它所破坏的是组织的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但换来的却是大师傅更加感恩的工作。
仅仅就这个独立的管理事件本身来说,我们不得不为中国人计谋式管理的聪慧叫好:既警告了大师傅,又保全了他的面子,同时还赢得了心知肚明的员工的敬佩,可谓“一石三鸟”。仅就这个独立事件的事实结果来看,中国人完全有理由嘲笑和蔑视制度,因为这样做的效率和效果,远比简单的开除更好。但是,当这件事被放大到“组织”层面,其危险的缺陷显而易见了———假如对于这个事件的处理,并不是发生在一个手工作坊式的小烤鸭店,而是发生在规模庞大、人员众多的现代企业组织里,所造成的组织混乱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假如在这个小烤鸭店里,假如老板不是出于挽留人才的公心,那么,这个事件完全可能演变成派系权力斗争。
“制度”是一项最重要的组织功能,它的真实意义在于摆脱了传统的人治管理,使得组织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活的生命体,但是在中国,“制度”却常常被理解为是统治者管理被统治者的工具,它常常是只对被管理者有效,而对管理者本人无效;只对一部分普通背景的人有效,而另一部分特殊背景的人无效;从表面上看,中国传统商业的嘲笑和蔑视“制度管理”,是因为在中国的商业历史上,一直缺乏大型商业企业组织,但事实上,更为深刻的社会原因,则是来自于中国传统的统治观。
(摘自孙景华所著的《中国人的管理逻辑》一书)
《市场报》 (2005年05月31日 第二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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