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出台前擅提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属违法行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05:47 三秦都市报 | ||||||||||||
据中新社消息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将从目前的1200元提到1500元”,全国人大和财政部都表示,在新税法问世前,各地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属违法行为。 对于目前已经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地方政府,全国人大和财政部都表示,自行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做法是违法的。在修订完成前,必须按现行规定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