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5月22日电(记者张文凌)云南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建立技术工人首席职位制,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
云南省这一规定包括对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授予技术状元或技术能手称号,可破格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对符合劳动模范基本条件的技术能手,优先
推荐参加省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企业聘用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可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技术职称的待遇水平,享受相应待遇。
云南省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工序自主试行“首席职位制”,但不搞终身制。高技能人才在不侵害本单位权益的前提下,可采用兼职、借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人才租赁、专利转让等多种形式合理流动。
云南省要求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确保60%以上的费用用于职工和一线技术工人的培训。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云南省将在部分有条件的企业和学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明年将在烟草、电力、矿产、云药、技术资本密集型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产业及相关行业中培养10万名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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