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新规:企业为股东个人买车要缴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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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 15:14 商务部网站 | ||||||||||||
日前,江西省地税局发出通知,规定从现在开始,他们将对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的行为征收个人所得税。省地税局相关人员还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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