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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次实行夏季电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10:50 文汇报

  记者 赵维光 实习生 王翔 报道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上海今年将首次实行夏季高峰时段的季节性电价,其中,7、8、9三个月的季节性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价4.1分,其它季节平均每千瓦时提价3分,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

  此次实行季节性电价遵循的原则是,结合煤电联动拉开季节差价,其中夏季高峰用电电价多调,其它季节相应少调。

  据悉,今夏有关部门将通过价格杠杆和经济手段调节电力供求,引导节电节能。夏季电价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行,其电价结构为:峰谷比从原来的3.51调整为4.51,13时至15时的尖峰时段执行高峰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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