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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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14:31 商务部网站 | |||||||||
各有关单位: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倡议,有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经贸交流盛会,每年10月定期在广西南宁举办。首届博览会于2004年11月3-6日举办,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据大会组委会统计,共有境内外8000多名参展商、11000多名采购商(其中中国大陆以外采购商4000多名)参加了博览会,进出口成交10.84亿美元;涉外
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05年10月19—22日举办,根据国家商务部的部署,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要求,市商务局作为北京市组团参展主管牵头部门,负责北京市的组团参展工作。东盟10国是我国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是我国政府的战略部署,是经贸工作重点和新的增长点,有利于互利双赢。中国与东盟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具有经济的互补性。我国与东盟国家的外交、外经、外资三方面的合作均增长进度快,合作领域广,发展潜力大。该博览会为企业走出去、拓展经贸发展搭建了平台和创造了商机。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分国家专题、商品贸易专题、投资专题、旅游专题和人力资源开发专题五大展区,共设展厅15个(其中商品贸易专题12个),室内标准摊位3000个,室外展场26000平方米,可搭建国际标准展位500-1000个。现将有关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览名称: 中国—东盟博览会 CHINA-ASEAN EXPO 二、 展览时间: 2005年10月19—22日 三、 展览地点: 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四、 商品贸易专题展区设置: 机械设备、电子电器、五金建材、轻工工艺、农产品和食品等五大类商品 五、 参展费用: 1、摊位费:标准展位(3米X3米):10000元/个(农产品展位:6000元/个) 室内净地:1000元/平方米(农产品展位:600元/平方米) 室外净地:500元/平方米 2、参展人员费用:待定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05年5月31日 七、北京团组联系人: 北京市商务局贸发处 吕娜 电话:65248761 传真:65251654 北京对外贸易服务中心 张伟 电话及传真:65140432 八、报名流程: 1、填写《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或登录北京市商务局网站(www.bjmbc.gov.cn)或博览会官方网站(www.caexpo.org)下载该表,复印有效。 2、将填妥的《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传真并同时发电子邮件至北京市商务局贸发处。 传真号码:010-65251654 E-MAIL:mfc528@yahoo.com.cn 附件: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2005年4月15日 (信息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信息来源:北京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