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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疾呼建筑节能提速(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11:12 经济参考报
  推进建筑节能系列报道之一

  “重视降低公共建筑的能耗,积极推进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已经刻不容缓。”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两会上采访时,众多代表和委员们的一致呼吁。他们指出,目前我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发达国家的2至3倍以上。物耗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钢材消耗高出10%至25%,每拌和1立方米混凝土要多消耗水泥80公斤,卫生洁具的耗水量高出30%以上,而污水回用率仅为发达国家的25%。面对严峻事实,加快建筑节能提速步伐已成当务之急。

  我国高能耗建筑达95

  %“目前,我国能源形势相当严峻,我国人均用能不及世界平均人均能耗水平的一半,但能耗消费总量已达世界第二,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也难以缓解。近年来,建筑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建筑能耗也迅速增加。从广义上统计,建筑能耗已约占全国能耗的1/4,以上海市为例,1996年建筑能耗占了全市能耗的25.4%,其中建筑物运行能耗占13.2%,建材生产能耗占10.8%,建筑施工能耗占1.2%。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建筑能耗更是占到了总能耗的30%以上,而其中采暖、空调能耗占到55%。”全国政协委员翁祖泽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张人为指出,我国正在以空前的规模,建造高耗能建筑。至今在我国城乡既有的约400亿平方米(其中城市约140亿平方米)建筑中,只有在城市的3.2亿平方米房屋可算是节能建筑,其余无论从建筑围护结构还是采暖空调系统来看,都属于高能耗建筑。

  更令人忧虑的是,直到现在,每年竣工的新建建筑中节能建筑还不到1亿平方米(主要建在北京、天津等大城市)。也就是说,按最乐观估计,高能耗建筑在全国既有建筑中占95%以上,在每年竣工的新建筑中占90%以上,全国建筑能耗已占全国总能耗的27.5%。和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约为他们的3倍左右,而热舒适程度则远不如人。

  张人为同时强调,过高的建筑能耗已经开始对国民经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以空调为例。2004年,多数电网负荷创历史新高,全国电网差不多全面告急,24个省市不得不拉闸限电。在全国电网高峰负荷中,大约有1/3属于空调制冷负荷。预计到2020年,全国制冷电力负荷高峰将达到约1.8亿千瓦,相当于10个三峡电站的满负荷处理。但如果把日益增加的建筑能耗减少一半,进而逐步达到发达国家的能耗水平,则可大大减少煤矿、电站等能源设施建设的规模,这才是“釜底抽薪”的根本大计。

  缺乏内在经济动力是主要症结

  当前,国家能源紧缺,形势严峻,而另一方面建筑用能极端浪费,建筑节能却步履艰难。原因何在、症结何在?这也成了代表和委员们共同探讨的重要话题。

  “新建建筑贯彻节能设计标准比例很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尚未启动,这是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在其提案中说,目前,已先后颁布实施针对三个气候区的节能50%的设计标准,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但对各地贯彻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情况的检查中发现,新建建筑贯彻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过低。

  赖明表示,建筑节能工作进展缓慢除了有认识不足、法规缺失、监管力度不够等方面原因之外,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引导,对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难以规范和制约。我国原有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1年1月1日停止执行;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发文规定,原本用于墙改和建筑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用途不包括建筑节能,而且这项基金将于今年年底停止征收,国家又未设立新的对节能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致使建筑节能失去经济政策调控,建造高能耗建筑不再受到税收限制有可能迅速大幅度反弹,国家的能源安全将进一步受到威胁。

  张人为委员表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薄弱、法律约束乏力,缺乏政策奖励、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长期滞后、性能优越的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步履维艰等四大症结制约了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张人为指出,发达国家推进建筑节能,无不制订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而我国《节能法》对建筑节能无具体规定,难以实际操作;又没有制订和实施任何奖惩政策。这样势必造成在一些城市里,无论建多好的节能建筑,也无任何经济上的激励;建多么浪费的高耗能建筑,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目前我国长期沿用的福利型“大锅饭”式的供热体制严重背离市场经济规律,用热无计量,室温也不能调节,再热与住户经济利益毫无关系,导致能源极大浪费。这种旧的体制已经走入死胡同,非改不可。经过多年酝酿,2003年建设部等八部委出台了《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此后又经过两个采暖季,改革行动仍然十分迟缓,至今未见迈出新的步伐,建筑节能长期缺乏内在经济动力,城镇供热年年成为北方许多地方政府的一大难题。

  为建筑节能“开药方”

  围绕建筑节能工作存在和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代表委员们也针对病症开出了自己的“药方”:

  ——对“建筑节能”实行零税率政策

  赖明委员建议,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针对不同性质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以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对于新建民用建筑,延长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时间,同时明确征收的基金中需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建筑节能工作;或恢复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亦可更名为“建筑能源消费税”,对“建筑节能”实行零税率政策。

  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基金”,用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补助,其中: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可由产权单位、住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基金补助各出资一定比例解决。并实行限期改造、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基金补助分时段递减的鼓励政策;既有商业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所需资金由产权所有者自筹资金解决。在规定期限内,政府予以贴息补助,贴息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基金”解决,超过期限,征收能源特别消费税。政府既有办公建筑由财政支持节能改造。

  ——发行长期国债支持建筑节能

  赖明还建议,国债支持建筑节能。他说,考虑到今后几年国家仍将发行长期国债,建议从2005年起,每年从发行的长期建设国债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建筑节能投入,同时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方式,除了对那些非常重要的节能项目安排部分直接投资外,要更多地利用贴息方式,以发挥国债投资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节能法》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皇明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鸣建议,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节能法》立法。他说,为有效缓解我国能源状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节能法》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和墙体材料革新

  张人为委员还建议,加快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供热体制改革是公用事业中最后一个堡垒。供热体制长期拖延不改,北方采暖区建筑节能就缺乏经济驱动机制,建筑节能的经济效益也难以体现。建议下决心扭转供热体制改革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把用热商品化、货币化的改革尽快全面推动起来。同时大力支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扩大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建筑上的应用,为节能建筑提供有力的物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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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

  作者::李佳鹏 实习生 张媛源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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