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洋金超
网络电视业务( I PTV)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前景。 今报讯 网通、电信两大运营商在辽宁地区纷纷试水网络电视(IPTV)业务,可是昨天记者却从业内得知,即将于下月颁发的 I PTV牌照却没有上述两大电信运营商的份儿。
电信商在门槛外?
2004年10月11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生效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规定,已领取《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自此《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即2005年4月11日前),申请更换《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该《管理办法》同时规定,电信企业只能开展 P C端的IPTV业务,限制经营“机顶盒+电视机”的IPTV业务,而拥有广电行业背景的机构则不受这样的限制。这意味着,国家广电总局即将换发的IPTV牌照中,会优先考虑广电系统内机构,而电信运营商则将被挡在门外。
有传言称,首批两个牌照已经下发给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和东方网络电视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都是广电系统内部企业,对此说法,广电总局有关人士昨天并没有正式回应。
早已暗中铆上劲
实际上,无论是网通还是电信都早已在辽宁布好了 I PTV的局。
网通辽宁通信办公室一位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早在去年5月底,网通获得国内第一张网上视频播放许可证,它和IDG拿5亿元做了网络电视站点“天天在线”,并在辽宁地区的想网上开通了网络电视频道,目前处在试验阶段。
但不能否认的是,在4月11日申请更换《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一关口上,由于电信企业只能开展PC端的IPTV业务,从而使网通失去了电视机前的阵地,也就无法领到 I PTV牌照。
处于同样境地的还有辽宁电信,在今年大力发展 I PTV业务的电信也同样只能开展 P C端的IPTV业务。
有望“曲线”进入
I PTV牌照问题,将电信网络与有线电视网络对电视观众的一场“争夺战”表面化。对此,电信运营商虽然可能被排除在IPTV牌照门外,但却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失望”。
电信业内人士透露,以目前网通和电信在辽宁省内网络的建设,完全可以“曲线”进入网络电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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