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晶晶 如果不能用市场的方式在学生与银行之间建立起一种有效的信用关系,那么这种银行贷款项目能否持续下去相当不确定。
最近,从学校毕业不到两年的小王收到了一封来自银行的催还款通知。他在大学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现在进入了还款期。
据广州某大学负责学生贷款的老师介绍,由于贷款无需抵押,不论家庭是否贫困,不少学生都愿尝试。在她所在的学院,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比例很高。但令人心痛的是,特困生一般是拿不到助学贷款的。“原因很简单,银行怕他们还不起钱。”这位老师还举了一个典型的例子:该校一位学生需常年看病吃药,家中经济拮据,读书的钱都是借的。他如实地填写了自己的情况,贷款申请却总也不能获批。“我只好告诉学生不要把家里写得太穷。”
银行看重的是偿还能力,是否经济困难似乎倒在其次。所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对申请贷款也有很大的影响,一些好专业容易获得贷款。有人无奈地开玩笑说,国家助学贷款竟然也“嫌贫爱富”,越贫困的学生反而越难以从银行申请到。
“助学贷款是一项信用政策贷款,带有扶贫和支教性质,风险较大。而商业银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自然不愿承担这种风险。”一位负责个人信贷业务的银行人士说。有数字显示,自国家开展助学贷款业务以来,全国有20%至40%的学生在还贷问题上违约。
学生违约有多种情况,有实在因还款困难而拖欠的,也有少数恶意逃贷的。对于真正贫困的学生来说,在毕业后四年到六年内还清贷款着实有些困难。“我觉得银行方面也有一定责任。我在收到催款通知后,专门打长途去当时贷款的银行咨询还款的事宜,却只得到含糊其辞的回答。好像他们并不热心催这笔钱似的。”小王对记者说。他们同学有不少出于新奇都申请了助学贷款,但许是因为所留的联系方式已经变更,很多人之后并没有收到银行任何有关还款的通知或说明,也不懂该何时如何还款。没有信用观念的学生们甚至认为银行也没法找到他们,因此就不用还了。
一位教育学人士分析道,学生们一贷了之、没有还款意识,这体现出信用教育的缺失。同时,银行与学生的沟通渠道不畅,也是造成学生还贷违约的原因之一。银行的服务如果再完善些,就可能会对还款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要是银行对这笔业务能像信用卡一样,让学生随时查询还款时间和还款数额,大多数学生是不会恶意拖欠贷款的。
小王的例子是一个经济发达城市里重点大学的情况,而助学贷款对很多普通学校的学生还是可望而不可及。越来越大的偿还风险加深了银行的慎贷性,这使得真正需要得到资助的贫困生越来越难申请到这笔“能够改变命运的钱”。
2004年秋,国家调整了助学贷款政策,新政策延长了学生还贷期限,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贴付贷款利息,同时设立由政府财政和高校建立的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
而在这样令学生叫好的鼓励性政策下,今年2月初,由海南省教育厅、海南银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的首次助学贷款招标、开标大会却宣布“流产”。应邀参加大会的中行、农行、工行、建行这4家国有商业银行最终竟没有一家愿意承揽助学贷款业务。据报载,由于考虑到风险问题,全国还有7个省市与海南省一样没有实施新的高校助学贷款政策。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谈到了近几年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状况时说,以前我国的高校全部靠国家支持,造成我们中国的高等教育在规模上迟迟得不到发展。如果我们想把高等教育发展得快一点,就必须在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同时,要多渠道想办法来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收费是措施之一。收费是对国家投入不足的一种补充,既然收费了,肯定加重了一些学生的困难,因此,就必须要同时做好资助高校困难生的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不同于商业贷款,它是一种政策性、救助性贷款,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公平、社会公平,让每一位公民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商业贷款可以“嫌贫爱富”,国家助学贷款却必须“爱贫助困”,这是助学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原则性区别。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说,助学贷款在国外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在中国会变得这样复杂?他认为,如果不能用市场的方式在学生与银行之间建立起一种有效的信用关系,那么这种银行贷款项目能否持续下去相当不确定。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林毅夫教授则表示,应该尽快制订《社会信用信息法》,为商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保存服务等业务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缺乏法律基础的状况。
同时,我国建立失信约束惩罚机制迫在眉睫。国家助学贷款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确立学生的信用,而确立这种信用的最好手段是在有效的制度安排下进行市场化,即对不守信者的严厉处罚与建立个人信用网。易宪容说,非市场化的措施只能是一种临时的、过渡性的安排。
《市场报》 (2005年03月15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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