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德明代表关于改革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谈话,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他以自己20多年来收入变化为例,说明其月工资已经增长了50多倍,而8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一直未有多大变化,工薪阶层反倒成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体,这与税收应该主要是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不符。
目前我国税制改革所面临的问题自然不止个税征收一方面,内外资两税合并也是大家都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双轨制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制度,这种优惠待遇在吸引外资方面的确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内外有别的税收制度已明显不符合竞争规则,不仅不利于国内企业的成长壮大,而且也不符合国际税收制度发展的大方向。为此,将内外资企业两税合一的呼声日渐高涨,两会上也有不少代表和委员认为两税并轨的时机已经成熟,呼吁加快此项改革。
另一方面,我国经济连年高速持续增长,为加快税制改革提供了比较坚实的基础,去年我国税收收入突破25000亿元,仅增长额就超过5000亿元,使调整税制有了比较坚实的基础。所以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推进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而税制改革千头万绪,只有明确利用税收杠杆、有效调节经济这一原则,才能够真正化解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那些不相协调的矛盾。
用这一标准来衡量,可以看出我国税收制度在推动经济发展,以及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在不少地方存在着与变化了的环境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实行了多年的企业出口退税制度就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本来这一制度是为了促进我国的外贸出口,但是在加入WTO后,这一制度对于企业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协调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等等,都显得越来越不适应,因此进行改革势在必然。
税收来源于经济发展,税收机制的科学合理与否又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很大影响,比如某些方面的税负过重或过轻,都会使经济产生某种偏差以至失衡,税收机制的作用就在于随时可让经济各部分保持相对平衡,这就是经济学中所谓的杠杆原理。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税收、利率等手段对一个时期的经济走向进行调节,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可以说,税收机制的科学设置和有效调节能力,是市场体系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我国的税制改革也不是仅靠撤并某些税种或调整一些税率就能一蹴而就的,应该将其放在完善市场经济体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大背景下来整体考虑,而且要随着环境因素的变化,及时把握改革的突破点,使税收机制真正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有效工具。相关稿件安徽金寨变农民“负担卡”为“补助卡”[图][2005-3-10]张振武代表:畜牧龙头企业盼资金支持[2005-3-10]赵启三代表:成立国家市场监管部协调执法[2005-3-10]王文京代表:加大《政府采购法》执法力度[20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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