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酒企辩称“五羊雕塑”是公共资源
新快报记者 任慧良
作为“羊城”广州的城市标志之一的“五羊雕塑”被一个酒企申请注册为商标。近日,五羊雕塑的著作权所有者———广州雕塑院委托律师向这个酒企业———广州天源实业有限公司发出律师涵,要求其终止这一侵权行为。
昨日,一直处于沉默状态的广州天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温良对此作出回应。他表示,目前该商标尚处于公示期,这个期限内,各方都有异议的权利。但他们公司尚未使用该商标,还没有形成事实,还谈不上侵权。
他同时称,是否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将由商标局裁定,目前仍然将等候国家商标局的裁定。
广州雕塑院:应撤销商标注册申请 据有关报道,在国家商标局近日公布的2004年第46期商标公告中,广州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先后注册了“五羊仙”、“五羊醇”等6个以“五羊”命名并含有“五羊雕塑”图案的商标;在第47期商标公告中该公司又注册了4个类似商标。而且公示期的最后期限就在今年的3月14日。
“如果在3月14日之前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的话,五羊雕塑就将成为天源实业的注册商标。到那时候再进行追究的话,就会非常麻烦。”有关人士对广州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的举动提出异议。
今年2月下旬,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在了解此事后,马上与广州雕塑院林副院长和石像主要作者尹积昌的女儿尹小艾进行了联系,并于3月4日与雕塑院签订协议,免费为该院代理维权事宜。代理律师已向该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在3月9日之前自行撤销商标注册申请。据悉,1956年,时任市长朱光提议建五羊石像。广州雕塑室(现广州雕塑院前身)经过艰苦创作,于1960年完成该工程。
广东省版权局政策法规处贾保红处长此前就此事表示,“五羊雕塑”虽然是放置在公众场合的雕塑作品,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使用,任何人及任何单位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将“五羊雕塑”图案进行商标注册,或者用于商业目的,如广告宣传等,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天源实业:“五羊雕塑”已是公共资源
但温良认为,“五羊雕塑”已经变成了一种公共资源。现立于广州越秀山上的五羊石像,就是广州古老文化历史的象征。“而且,广州很多本地知名企业,命名为‘五羊’商标,如‘五羊’单车、‘五羊’摩托车,‘五羊’油漆、‘五羊’电风扇,‘五羊’雪糕,‘五羊’收音机,‘五羊’饭店……,用五羊注册的产品达到100个之多,都有以此图案或类似图案为商标的情况,为什么雕塑院不起诉它们呢?”
“事前,我们经过有关的商标事务所查询后发现,‘五羊’33类是空白,没有申请注册,为将天源实业旗下的长寿村、温氏老窖系列品牌做强做大,就把五羊作为了注册的对象”,温良介绍。
他同时认为,五羊城雕塑是一个立体,而天源实业公司申请注册的是平面图案商标,立体和平面是有明显区别的,享有立体权利,并不意味就享有平面权利。根据最高院著作权的相关司法解释,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对该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等,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不构成侵权,天源公司对雕塑进行临摹,并申请注册,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他表示,不会自动撤消该申请。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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