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公司高管的权力要时刻在监督之下(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8:52 中国企业报
公司高管的权力要时刻在监督之下(图)
  首任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在谈关于《公司法》的修改说明时表示,《公司法》修改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要加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和加强公司治理结构里面的监督机制。

  江平说,加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和加强公司治理结构里面的监督机制,这是一个问题的两面。从世界公司的长期经验来看,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执行机构的人从事一些违法活动的很多,从这点来说,我们要明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第一个是忠实的义务,第二个是勤勉的义务,如果没履行这样的义务,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付赔偿责任。

  现在明确规定,董事、监事利用关联关系侵占公司的利益,也要承担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利用一些空子来牟取私人的利益,个人的利益损害着公司的利益,把公司的商业机会自己拿来,把一些交易佣金占为己有,对跟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这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江平说,如何加强监督机制,现在监事会都由自己的员工来参与,效果不佳,很难起到积极的作用。

  现在要采取的规则是:第一,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仍然加强外部监事会的作用,由国资委监管,现在仍然还行之有效,因为内部的职工不如外派的监事会,监事会级别比董事长还要高,外接比内接还要有效。

  第二,一般的公司里面也可以加强独立董事的作用,但是法律只对上市公司明确规定,必须有独立董事。国有独资公司也准备要有独立董事,百分之百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都是国资部门派下来的,如果没有一定的专家,尤其是经营方面的专家,成员结构是不合理的。

  第三,加强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要设主席,明确的名称,法定的机构,定期的会议。监事会职能很重,它不仅是列席董事会,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它有提案权,它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罢免董事和经理,赋予它这样一个权力,还赋予它一个很重要的权力,调查权。监事会的成员可以找经理或其它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这些管理层必须要如实向他报告说明,如有虚假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有审计的权限,监事会可以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自己去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或者全面审计,他认为有必要的就可以。同样也赋予了起诉权,如果高级管理人员侵犯了公司管理人员的利益,公司管理人员不向法院起诉,一个董事长侵犯了管理人的权益,怎么会以自己的名义去起诉自己呢?监事会可以,所以赋予了监事会很大的权限,他可以召集,可以提案,可以罢免,可以调查,可以提起审计,还可以提起诉讼。

  可能还要规定监事会的成员如何行使监督的权力。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力的时候,在这个范围内如果被解雇,这应该有法律的保障。希望能够在《公司法》里面真正实行监督的机制。国资委监督那还是另外一个情况。

  第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要时刻在监督之下,没有不被监督的权力,这种监督的权力是法定的。《公司法》通过了以后,监事会的权限是绝对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不能够修改和改变或者减少它应该享有的权利。

  (晓颂整理)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