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卫生部负责人在听取政协委员的讨论时表示,要取消医药广告。他说,关于医药广告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已经提出多年,卫生部也研究了好几次,今天可以坦率地说,要取消!医药信息应该无偿告诉大众。
愿医药不再“广告”
把医药广告取消,也许很多人想不通,甚至认为这是因噎废食。80%的药品广告违法,那20%还不违法呢,取消是对后者的不公。看待这个问题,我们也许要从药品本身的性质说起。无疑,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消费者不能像在超市选购商品一样自由选择药品。买什么药,吃什么药,都得听医生的。买错了,吃错了,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从这个意义上说,药品信息的真正有用的传播对象是医生,而不是患者,在媒体上大做广告是搞错了对象。
对于大众来说,当然也应当知道有关医药信息,这不仅是知情权的问题,也是维护身体健康的需要。然而,医药广告不可能把医药信息真实地原原本本地告诉大众。换句话说,大众不可能从医药广告上获得真实的信息。从另一方面来说,医药信息本来就应该是无偿告诉大众的,但不能通过医药广告。
(陈家兴)
取消医疗广告是因噎废食
对于目前非常突出的医疗广告虚假现象,应该加大查处和监管力度,而不是因噎废食。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医疗广告是诸多广告的一种。只要企业有商业宣传上的需要,就必然需要做广告。进行广告宣传,是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任何国家机关无合法理由不能阻止的。企业做广告,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都应该予以开“绿灯”,医疗广告也不例外。
其次,目前医疗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虚假现象严重、一些广告内容低俗、产品和宣传效果不符等,而且这些虚假的医疗广告为数还相当惊人。但应该承认,在医疗广告中,还是有一些合法、健康、真实的医疗广告存在的,因此也就不能将医疗广告一棍子打死。
在市场经济中,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药厂、医院已经不再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中公益性单位,作为企业,它们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做医疗广告、宣传自己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打开市场是非常必须的企业行为,因此没有理由取消它们正常的、合法的广告行为。
(李坚)
《市场报》 (2005年03月11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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