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连续两年的调查结果都将矛头指向了国内劳资关系调整的体制问题,这显然不是偶然的巧合。
在今年2月被媒体披露的一份最新调查报告中,除了包含2002年调查中的劳动争议案猛增情况外,私企雇工的工资水平也首次一反私营经济增长行情,开始出现下降的趋势。此次调查还第一次发现了私企工资低于集体企业。
———《中国经营报》
名义工资的水分
3月1日,来自浙江绍兴县一家私营化工厂的技术员叶茂正在上海火车站前徘徊。
春节假期已经过去很久了,他还在考虑是否回到自己原先就职的那家私企。
叶说,一年过去了,他的月工资总是在1000元左右徘徊,然而工作时间却是无限的。“和我同时进去的很多大学生现在都走了,他们觉得私企里面确实不好混。”
不过,比起那些挣扎在最低生活保障线附近的私企职工来说,他已经显得比较幸运了。
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数据显示,2003年我国私营雇工全年平均工资、奖金和部分分红的总数是8033元,也就是说每月不到700元。而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4577元,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为8678元。以往私企雇工工资虽然比国有企业低,但二者相差不超过1.2倍,而2003年则超过了1.8倍。
差距的拉大不只表现在名义工资上。事实上,一些私企的雇主还会通过一些隐蔽的方法来压低实际工资,比如在超时劳动中只发计件工资,不发加班费,使工人所得少于法定最低工资,使得事实工资低于名义工资。
据了解,在温州只有不到企业总数1%的国有、集体企业执行劳动时间规定比较好。大量中小企业严重超时劳动现象较为突出,每天劳动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企业比较普遍,星期天很少休息。这种情况在制革、电器、编织、成衣、皮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更为严重。
目前国内最主要的干预方式是设定最低工资标准与强制加入社会保障体系。不过有地方官员认为,由于低收入群体劳动者极不稳定的工作实际,在现阶段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类似于空中楼阁,真正有意义的是最低工资标准。
2005年春节前后,湖北省政府刚刚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3月1日起,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普遍上调,全省分5个区域,由240元—400元分别调至280元—460元不等。
此前青岛、济南、辽宁等地亦纷纷调高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越来越为政府所关注。
廉价劳动力模式的超越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姚先国教授认为,低成本一直是许多中国企业赢得市场的制胜法宝,压低工人工资是最简单、也是最奏效的方法。而失去了廉价劳动力,许多企业将会毫无竞争优势可言,作出提高工资的决策十分困难,“这正是这种深层矛盾的反映”。
“低工资、低教育、低技术、低劳动生产率、高劳工淘汰率,已成为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模式附带出来的问题。”广东省总工会最近的一项调查如此显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一位专家认为,依靠这种模式发展起来的沿海发达地区,实际上陷入了一个低技术的陷阱,这将大大影响中国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与此同时,据《财富》杂志2003年的资料显示,中国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产品和日本在美产品处于完全直接竞争状态的只有16%,而和马来西亚达到50%,和印度尼西亚达到80%,和菲律宾的产品则处于100%的完全竞争状态。
这意味着,当一大批发展中国家普遍起步,并且同样按照同一原理制定发展劳动力低成本战略时,世界市场的有限容量便对其提出了质疑。
“从中国封闭式的国内劳动力市场来看,廉价劳动力供给维持20至30年没问题,但是在开放式的国际经济竞争环境中,不可能维持这么久。”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一位教授对记者说,“考虑到国际上其他发展中国家廉价劳动力的存在,‘20至30年’可能是我们的一相情愿。”
私营企业抽样调查:
私企工资出现下降趋势(链接)
近年来我国私营企业雇工工资出现了不升反降的趋势。
根据工商局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2003年我国私营雇工全年平均工资、奖金和部分分红加总的总数是8033元,而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4577元,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为8678元。
在以往调查中,私企雇工工资虽然比国有企业低,但二者相差不超过1.2倍,而2003年则超过了1.8倍。此次调查还第一次发现了私企工资低于集体企业。
《市场报》 (2005年03月11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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